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8日讯 (山东台综合广播)说起修路,大多数的济南市民还是非常支持。可是随处可见的“扒路大军”,也给市民带来了不少麻烦。出行不便、噪音扰民、商铺生意受损,说起这些,大家伙颇有怨言,但是最让人不解的是,咱这济南的马路为何经常修?济南的路到底在修什么?为何同一条路要反反复复的修?修路究竟有无系统规划和高效管理?今天,《一线大调研》栏目重点关注了此现象。
近日,记者来到济南市槐荫区南辛庄中街,看到整条道路基本被施工队堵塞,难以通行机动车,一旁的公告牌上显示,此处为雨污分流实施改造。但记者发现,两块改造工程告示牌上的“扰民投诉电话”与“现场负责人电话”均被遮盖,施工时间也与当前不符。中海·汇德里小区的业主表示,这条道路是今年第四次施工了。
中海·汇德里小区业主:“每一次施工的时候,我们群里都有业主在群里抱怨施工的声音,频繁修路没法走啊,就今年到十月份为止起码修了四次了,三月、五月、八月、十月。”
中海汇德里小区业主:“前面小区门这个地方至少扒了得有三四次了,很影响交通,因为中海汇德里这个地方,入口只有南门这一个。济南这个路,修的时候都是属于各个部门,他有问题就开始修,能不能把维修的这几个部门联动起来,统筹起来,一次性的修过了,要不你一年修三四次的情况,第一影响交通,第二影响政府的预算。”
今年下半年,济南市迎来了道路施工的密集期,除了南辛庄中街,二环南路、建设路、阳光新路、经七路、英雄山路等多条道路相继进入施工阶段。尽管修路对于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具有积极作用,但频繁的道路施工却容易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面对频繁修路,不少市民认为主要原因是缺乏系统的管理,同一路段常常要经历多类型作业,且施工效率并不高,一条道路的工地上,往往只有零星几个工人在忙碌。
济南市民:“三天两头给你扒开,前面修好的路,明天就给你扒开。今天把电信管道弄好了,明天把又是暖气管道,后天吧又是井水污水。”
济南市民:“今天找施工队来了,给你扒开了,修了几天停工了,怎么回事呢,钱不到位,钱不到位就怠工了,就闲着。”
济南市民:“你看虽然扒开了,有几个人在施工啊,你抓紧干也行啊,抢抢进度。刚才看了一个民工,前面还有一个民工,哪有人啊。你既然把路堵死了,你抓紧施工,早点恢复交通。”
据济南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称,济南上个月约有五百条道路在同时施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道路在施工上采取了不同的方式。有的道路,表面上看似安然无恙,实则已被破坏,早在春季便被打上了孔,到现在还是没有动工;也有一些道路,在白天时间段铺上了钢板暂停施工,晚上再施工;还有一些施工道路是半封闭的,对交通影响不小,不少非机动车由于辅路堵塞,不得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在一些完全封闭的路段,甚至还需要逆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济南出租车司机:“铁板子是下面挖的沟,晚上夜间施工,白天不能影响交通啊,白天把铁板子给你盖上了,先恢复交通,到晚上再把板子掀开。”
济南市民:“我这是新车,这个路坑坑洼洼,就给你颠坏了。”
济南市民:“你看电瓶车都上到主路来骑,发生交通事故算谁的?你是算人家机动车事故啊,还是算人家骑电动车责任啊。你整个辅路全都给人家扒开了。”
管线工程为何维修频繁?记者拨通了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处的电话,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最近确实是修路的高峰期,主要原因是济南市在大举开展雨污分流工程。“我上个月调度了一下,他们报给我的,但我也没法说他们报给我的全都覆盖了,上个月是报了大约500条吧,500条道路正在施工。近期污水、雨污分流这块也是个重点项目,今年年底还是明年年底就全部完成了,在集中建这个事。”
在问到是否每年有统一规划进行修路,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每年会制定一个年度计划,并组织住建、交通、审批、国动办及各管线主管部门进行会签。“我们这边各个企业会报一个年度计划,报完之后要经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核之后到我们这我们汇总,然后报到咱们市政府。最后我们年度计划也好,报市政府之前,我们都有一个部门的会签,包括交通、规划、现在加了个国动办(国防动员办公室)、审批还有各个地下管线的行业主管部门,我们都要会签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住建部门主管汇总建设计划,而决定能否挖掘的是交通部门。即使交通部门允许施工,也需要审批部门审批手续,这样一来,多项目之间极难形成配合,很难实现统一维修。“我们没有这个权限,我们只这一块只汇总计划,建设项目在计划里,他们再往下走手续,至于后边的手续这块,我不是全部都了解。我还是给您解释一下,能不能集中在一个月是由道路部门来管,他们觉得道路什么时候能挖,他们才开工,路的建设都在交通部门,他们有个交通运输处。我觉得交通部门是应该会统筹的,你比如说哪个路什么时段开挖,开挖之后会不会统筹和这些管线单位对接,给他们说我们要挖路了,你们有哪些管线(来一起),我了解是有这个过程的。”
既然存在提前一年的年度规划,有关部门为何不能筹划协调合理后统一进行施工?记者又拨通了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处的电话,有关工作人员说,具体实施的年度规划会进行调整,再加上突发性工程较多,很难进行协调。“它这个具体统筹完之后可能还会在进行调整,然后具体的印发的时间它是每年还不是很确定。就像您说它是这种突发性,比如说我们哪里的管线,比如说出现了这种破损突发性的,它肯定是没法纳入到计划这个提前的计划里边。当然那种都是一些比较小的一些工程,像这种大范围的这种改造或者新建的都是要提前报到计划里的。”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会尽量协调多项目同时施工或连续施工,但面临着紧急工程较多、交通组织难以协调、管线线路位置不一、多单位实际条件不允许等问题。“那多家能否像您说的他在这同一时段进行施工,就会涉及到比如说我是在道路东半部,你在西半部这种,如何保证这个交通,还涉及到一个交通组织的问题。包括具体他们的管线的位置。我们尽量的说能够让他们同时施工,或者说是连续的施工。但也是存在有些个人情况,有些工程可能比较紧迫,比如汛期之前对于这个排水的改造可能比较着急,那一定要完成。然后如果是其他家单位它可能不具备这个条件,那么可能就没法一起来施工,也有些这种客观的因素影响。”
记者查询到,《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10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5年内不得挖掘。一条道路年年修,一年多次修是否符合规定?该工作人员表示,此条例规定的是“新改扩”道路,管线施工挖路并不属于该范畴。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处有关工作人员:“《济南市市政管理条例》里边关于这个禁挖,属于叫“新改扩建”交付使用 10 年以内不允许挖掘,但是他去年如果有了管线施工,它不属于新改扩建的范畴。比如说我这个路是三年前修的,那么可能这个在禁止挖掘的范围内。我去年如果有过一些管线的施工,毕竟不是道路的改扩建、新建,就不属于这个范畴。”
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宋传杰表示:“道路挖掘施工不能这么任性,在实施此类工程前,是否已充分获取沿线居民的同意?设立施工公示牌,其目的应在于透明化施工信息,征求群众同意,不应该成为仅仅“通知”群众的渠道。有关部门应该征求沿线居民意见或举行听证会,积极协调施工工期与施工单位的作业周期,尽量缩短施工窗口期。至于有关工作人员对《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解读,若该条例的原意即是如此,那就是过去在制定条例时,用文字来游戏群众,而若当初制定条例的初衷是像我们讲的那样为保证道路十年不挖,那么工作人员的解释就是在玩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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