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高速交警
2024-11-01 16:37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错过出口强行变道被举报!已处罚!
来源:济青高速交警、菏泽高速交警
案例警示
错过出口强行变道被举报!已处罚!
2024年10月7日,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五支队诸城大队接到群众邮件举报,反映:2024年10月6日,其开车行驶至诸城大队辖区时,一辆小轿车在已错过“S222五莲、安丘匝道入口”后,突然从中间车道压实线向右转向,再次压匝道实线进入匝道,此期间该驾驶员正在高速公路最右侧车道以110㎞/h的速度直线正常行驶,发现违法变道车辆突然向右转向时,该驾驶员只能被迫刹车,在观察左侧车道无车后,紧急向左变向避险后回到最右车道,险些酿成交通事故。
根据该驾驶员提供的车辆行驶记录仪视频,民警落实具体情况属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于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暖心警事
货物洒落高速 交警及时清理保畅通
10月30日11时许,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曹县服务区巡逻时,一位驾驶员着急地向民警求助,称其货车所拉的部分货物从车上掉落,散落一地,需要帮助。
经了解,货车驾驶员在装货过程中没有认真检查货物捆扎,导致高速途中颠簸,货物发生倾斜,驾驶员感觉到危险后就近在曹县服务区停车检查,最终货物掉落。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教育提醒,高速公路上行驶务必将货物捆扎牢固,否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随即帮助驾驶员将掉落的货物搬上车并捆扎好。最后,驾驶员对民警连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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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青高速交警、菏泽高速交警
编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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