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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德州市医保局最新发布

来源:德州市医保局

2024-09-23 10:31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3日讯 德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于9月份已全面展开。近日,德州市医保局发布致全市广大参保居民的一封信,介绍当前德州市居民医保的主要政策。

今年,德州市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缴费期,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有待遇享受等待期。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4年的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或者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或者未连续参保缴费的,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普通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参保,或用手机自行缴费;学校学生按学籍由学校组织参保。

参保居民正常缴纳居民医保费,可享受的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300元。当年用完为止,不结转使用。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单纯高血压和糖尿病(不使用胰岛素治疗)患者,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400元,糖尿病(用胰岛素治疗)和 “两病”同时患的患者,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600元。自2024年10月1日起,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65%,居民医保门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用药专项保障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

门诊慢特病待遇。门诊慢特病病种73种,药品单独支付病种32种,慢特病患者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起付标准同首次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与住院待遇标准相同。住院待遇。起付线:实行基药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其他一级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第三次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他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7%、77%、62%。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参保居民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同时,还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起付线为12000元。在报销比例方面,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0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封顶线为40万元/年。

此外,在异地就医方面,德州市外就医人员统一整合分为两大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就医,无需备案,跨省就医,可通过掌办、网办、现场办、电话办等多种途径即时办理备案,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0%;“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省内跨市就医和跨省就医,可通过掌办、网办、现场办、电话办等多种途径即时办理备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未在医院联网结算的,在出院后携带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入院小结)等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生育限额补助待遇。参保居民的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助3000元。

德州台 赵丛丛

来源:德州市医保局 编辑:赵丛丛 责编:刘莉薇 审校:侯峰峰 主编:郭常宏
文章为创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立场。

德州市广播电视台

作者:赵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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