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农新闻联播12月3日讯 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部门介绍山东加强湿地保护法治化建设情况。《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2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山东第一部专门保护湿地的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董瑞忠介绍,全省湿地总面积2799.56万亩,拥有黄河三角洲、南四湖、东平湖等独特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立。目前,全省共有省级以上湿地公园200处,国家重要湿地2处、国际重要湿地2处、省级重点保护湿地53处,基本形成以湿地公园、重要湿地等为主体,一般湿地和湿地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分级分类保护体系。
记者 栾佳颖 冯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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