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官微
2024-12-04 15:00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青岛西海岸新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网上申报办事指南
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官微
一、事项名称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青岛市范围内出生(三个月内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符合落户青岛西海岸新区户籍的新生儿。
三、服务类型
联办服务
四、办理依据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关证件和登记的办理。
五、办理途径
1.办理方式:线上办理。
2.办理入口:“健康青岛”公众号、爱山东APP、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
(1)“健康青岛”公众号(微信关注“健康青岛”公众号→“专项服务”→“出生一件事”按引导提示操作);
(2)爱山东APP(首页搜索“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点击“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按引导提示操作);
(3)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首页→“特色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点击“个人一件事”→“出生”→点击“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按引导提示操作)。
六、申请条件
1.新生儿在青岛市助产机构出生,拟落户在父亲或母亲同一户口簿,父母双方户籍地需一方为本区户口,且新生儿随本区户口一方落户,落户地在西海岸新区内。
2.换发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暂不支持网上申办。
3.目前仅支持年龄已满18周岁的母亲本人提交申请,参保登记默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地参保。
4.父母双方均通过身份证刷卡录入分娩数据,不可只有一方信息,且医院已上报该数据。
5.新生儿姓名需使用国务院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填写,不得使用汉字拼音、字母、数字和其他符号。
6.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理暂不支持第三姓。
七、申请材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照片(A、B面),签发知情告知书。线上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若新生儿父母异地的,新生儿母亲人脸识别通过后,还需上传新生儿父亲的手持本人身份证照片。
2.新生儿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照片,包括户口簿主页、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个人单页(根据选择随父亲或母亲落户上传一方即可)。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照片。
八、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健康青岛”公众号、爱山东APP、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
2.受理
线上申请的系统自动即时受理,根据申请人授权自动调用相关身份信息、婚姻信息、户籍信息、新生儿信息等。
3.联办
(1)助产机构现场收到或接到线上推送的联办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信息无误后,通过山东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并将办理结果推送至线上办理平台。
(2)新生儿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网办中心接到平台推送的联办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新生儿出生户口登记事项材料无误后,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户口登记事项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推送至线上办理平台。
(3)市医保经办机构接到平台推送的联办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新生儿参保登记事项材料无误后,完成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同时将办理结果推送至线上办理平台。
(4)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接到平台推送的联办申请,审核社会保障卡申领事项材料无误后,完成社会保障卡申领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推送至线上办理平台。邮寄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完成新生儿社保卡邮寄发卡;现场办理:在指定的即时制卡网点现场申领、制作发放社保卡,立等可取。
4.出证、送达
各联办部门及时反馈办件结果,通过邮寄或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
九、收费项目及方式
需要邮寄证件的,如《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社会保障卡》,邮寄费用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采取到付方式由申请人支付。
十、联系电话
(一)业务咨询
区卫生健康局:0532-86161162;
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0532-66581136;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0532-57766239、57766237;
区医保局:0532-86166186;
区人社局:0532-86130693。
全区10家《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签发机构名单:
(二)技术支持
市大数据局:0532-85912097;
市卫健委:0532-85912305;
市公安局:0532-66573531;
市医保局:0532-85701325;
市人社局:0532-82669607。
十一、其他
社保卡在申请人选定的社保卡合作银行办理,在办理社保卡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0532-86130693进行咨询。
供稿:局体制改革科、妇幼健康科
审核:周淳莉
编辑:刘 琼 李嘉芸
电话:0532--86169110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8号
投稿邮箱:qxxqwjjxx@q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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