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税务
2025-01-07 10:09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你问我答 | 电子税务局如何办理跨区域税源登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1.在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登录界面选择【自然人业务】,依次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向右拖动滑块,点击【登录】。如果没有电子税务局账户,可以在自然人业务登录界面下方点击【用户注册】,注册完毕后再登录。
2.通过短信验证、电子税务局APP扫码、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等方式完成实名认证。以短信验证为例,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
3.成功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功能菜单。
4.跳转至跨区税源登记功能界面,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注册地行政区划】,点击【查询】。
5.查询成功后,系统显示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姓名及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获取到的验证码,点击【确定】进行信息验证。
6.若查询不到符合条件的主体登记信息,系统弹出提示信息“系统中暂未查询到您的主体登记信息,请核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行政区划是否正确。”点击【确认】,请核实信息重新录入。
7.验证成功后,弹出填写税源地信息画面,录入税源地信息,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请选择您的跨区税源(房产、土地、环保税等)所在地行政区划及街道乡镇;若您无法确认主管税务所(科、分局),请联系税源地税务机关后再进行选择。
8.点击【提交】后,系统跳转至登记完成界面,界面给出提示信息“您的跨区税源登记已完成。可使用跨区税源户身份进行业务办理。”
9.跨区税源登记成功后,返回首页【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
10.选择【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向右拖动滑块,点击登录。
11.登录成功后,点击上方【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2.系统跳转至申报界面,点击【新增税种】。选择需要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点击【确定】,即可办理相关申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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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郓城县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项目负责:李俊杰
制作:李俊杰 李 辉 李 欣
编审:孙 煦 印 悦
责编: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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