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嵊泗发布
2025-02-17 09:37
发表于浙江
原标题:公开征集,事关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来源:嵊泗发布
关于征集2025年
嵊泗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参与销售单位、回收企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推动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相关准备工作,现就有意愿参与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单位、回收企业进行征集。
一、活动介绍
根据《舟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舟商务建〔2025〕1号)文件精神,2025年1月26日起,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4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辆。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销售价格以在我县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用于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二、征集时间
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1.2025年嵊泗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单位。
2.2025年嵊泗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
四、资格条件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回收企业均须符合市场监管、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现行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
2.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3.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具备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单独区域;
4.应履行报废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与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签订回收协议;
5.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经销商需获得品牌正规授权或销售协议;
6.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建立完整清晰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台账,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登记表、消费者身份证原件照片等,并定期报送县经信局备案。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
8.应具备与本次活动核验平台、支付工具进行合作对接的能力,满足资格校验、资格核销、补贴发放的条件;
9.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10.各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应该完善和满足的其他条件。
(三)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依法依规登记注册,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具备相应回收能力,设有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存放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及设备;
3.具备在第三方平台完成确认上传电动自行车收旧等有关信息的能力,制定明确的回收流程;
4.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不法行为的能力,承诺遵守安全生产要求、抵制价格欺诈、抵制套利套现等;
5.具有与具备废旧锂离子、铅酸蓄电池拆解专业资质的主体签订的回收处置协议(合同),或其他可以说明将收回的电动自行车交由合法正规主体拆解的证明。确保收回的旧电动自行车进入合法正规拆解渠道,杜绝再次流入市场;
6.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
7.各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应该完善和满足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
(一)销售单位报名材料
1.2025年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申请表(附件1);
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企业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销售门店门头照片1张、经营场所内照片2张;
5.销售主体需提供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签订的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复印件,其中品牌经销商需提供品牌企业的授权书;
6.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存放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及设备照片;
7.提供与具备回收旧电动自行车、废旧锂离子、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资质的主体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
(二)回收企业报名材料
1.2025年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表(附件3);
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附件4);
3.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存放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及设备照片;
5.提供具有回收旧电动自行车、废旧锂离子、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资质的证明材料,或与具备废旧锂离子、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资质的主体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
6.“信用中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六、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销售单位和回收企业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资料初审。为便于活动顺利开展,请有意向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名材料报送至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场科(菜园镇沙河路355号)或所在乡镇经济贸易和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
联系方式:
3、审核发布。嵊泗县经信局将对报名的销售单位和回收企业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并完成与服务机构技术对接的销售单位名单进行公布,同时抄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名单库实行动态管理。
七、相关要求
1.销售主体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做到以旧换新活动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2.回收企业要落实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交至销售门店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应规范移交给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
3.销售主体及回收企业如不履行相关责任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参加活动的资格,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主体和个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4
➤销售单位请扫下方二维码
附件1:2025年电动自行车
销售单位申请表
附件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销售企业承诺书
➤回收企业请扫下方二维码
附件3:2025年报废电动自行车
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表
附件4: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回收企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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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编辑丨邱美婷
一审丨顾盼盼
终审丨邱烨、何伊伲
阅读量:10.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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