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税务
2025-05-29 12:07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喜马拉雅·听税 | 财务部的故事: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离境即退税”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听税》栏目聚焦税务政策,解答税费疑问,融合喜马拉雅独特的听觉生态,打造沉浸式信息获取。随身畅听,精彩直达。
庄总,如今国家越来越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是啊,对我们公司发展很有好处,最近的“离境即退税”政策你了解吗?
我刚学习了一番,正好给您介绍一下。
音频来源:喜马拉雅威海税务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离境即退税”政策
【享受主体】
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下同)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预退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实施时间】
自2025年1月27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录音员
倪亚丽,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多次参加系统内外演讲、朗诵比赛,并荣获国家级、省级奖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编审:纪孟君
责编: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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