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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律解 | 1岁男童被邻居强吻 当晚确诊水痘维权无门 律师:涉嫌民事侵权

来源:闪电新闻

2025-07-14 14:38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4日讯 近日,湖南一宝妈带孩子出门的时候,在小区门口遇到一名邻居宝妈,该邻居宝妈强行搂抱孩子并亲吻,导致孩子当晚就开始发高烧,第三天爆发水痘。据了解,该邻居孩子发水痘高烧刚刚出院。“要求道歉时,没有得到正面回应。报了警,警察登门后也无果。”男孩母亲在网络上无奈地表示。尽管警方介入调解,但由于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女子存在“故意传播行为”,未能对其进行强制追责。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对此,山东优梵律师事务所丛菲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一、关于涉事邻居得行为的定性  :

1、 民事侵权:(1)侵害健康权:邻居在自己孩子水痘尚未结痂(传染期)的情况下,强行搂抱、亲吻男童,客观上把病毒直接传给了抵抗力弱的婴幼儿,导致其当晚高烧、三日后爆发水痘,符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损害+因果关系”的侵权构成要件。(2)侵害身体权:邻居未经监护人同意,以肢体强制方式完成搂抱和亲吻,属于对身体的不法接触,可认定为对身体权的侵害。  

2、 行政违法:如查证其明知孩子仍处于传染期仍实施上述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传播传染病”处以拘留或罚款;即便主观故意难以证明,也可援引第23条“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警告或罚款。  

3、刑事风险:若被传染男童出现肺炎、脑炎等严重并发症,或鉴定为重伤,且该邻居主观上出于放任或希望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则可能触及《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重伤情形);若情节较轻,但属“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也可适用第114条。不过,水痘通常属自限性疾病,司法实践中以刑事立案的概率较低,关键看损害后果及主观恶性。

二、邻居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  :

1、民事责任:(1)赔偿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2)如男童后续出现疤痕、继发感染须后续治疗,可主张后续治疗费并申请鉴定。(3)责任主体:邻居本人;如其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其监护人承担替代责任。  

2、 行政责任:男童的家长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或罚款,并取得《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民事索赔的补强证据。  

3、刑事附带民事:若公安立案并进入公诉程序,可在刑事程序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减少诉讼成本。

三、维权建议:

立即封存小区公共视频、收集就医单据,并公证保存。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由其出具《流行病学调查结论》,固定传播链。与涉事邻居先行协商,要求其书面道歉及赔偿,如对方拒绝,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男童病情严重,可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是否构成伤残及后续治疗费进行评定。

闪电新闻记者 郝彬洁  报道

来源:闪电新闻 编辑:郝彬洁 责编:焦蕾 审校:徐红梅 主编:崔维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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