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多家蛋糕店遭遇同一男子频繁举报,引发社会对职业打假行为边界的广泛讨论。
这为男子的举报模式高度一致:购买鲜花蛋糕之后,以“蛋糕上点缀了不能吃的鲜花,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举报并且要求1000元的赔偿,部分商家妥协,赔付了650块钱到700块钱不等。
根据国家规定,蛋糕上摆放非食品级装饰物,商家需要进行标注或提醒,但一些商家并未履行上述义务。这样看来,男子的举报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一下子购买了20多个蛋糕,显然超出了合理生活需求的范围;开口就索要1000块钱赔偿,也很难不让人怀疑举报者的动机,是真维权还是以此牟利?
如何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避免滥用举报机制,需要职能部门及时“亮剑”,不容忍谁闹谁有理,也不容忍谁站在道德“高地”谁就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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