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便捷化背景下,网络贷款、委托贷款、借名贷款等各类金融行为暗藏多重风险,“以贷养贷”“合同无效”“债务连带” 等纠纷频发,严重影响公众财产安全。由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与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法润历下》节目,特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赵灿、山东圣义(济南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诚发律师,聚焦 “防范金融风险,远离贷投类产品陷阱” 主题,通过法律条文解读、风险要点提炼,为公众提供专业防控指引,助力守护 “钱袋子”。

网络贷款:便捷表象下的债务风险
网络贷款凭借纯信用、门槛低、放款快、可反复借的特点,成为不少人短期资金周转的选择,主要分为面向个人日常消费的消费贷和服务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资金周转的经营贷,二者均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民间借贷。但其短期还款压力与隐性成本,易让借款人陷入 “以贷养贷” 的债务漩涡。
从法律层面来看,金融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借款人完成活体认证、身份校验并点击确认后,合同即成立生效,即便声称 “未仔细阅读条款”,仍需按约定偿还本金及合法利息。平台需以显著方式披露实际执行利率,若将服务费等隐性成本计入综合利率却未明确提示,相关格式条款可能被认定为不成为合同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金融机构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 24%,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法官提醒,借款人需重点核对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核心要素,审慎审阅格式条款,警惕逾期可能面临的失信惩戒,日常消费应坚持量入为出,拒绝盲目借贷与 “以贷养贷”。
委托贷款:中介服务的法律边界与风险防控
委托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委托中介机构、银行协助办理贷款的金融行为,其中个人因征信或担保不足委托中介代办的类型最贴近民生,合法委托服务仅限于材料准备、银行对接等合规范畴。若中介引导当事人使用他人名义贷款、提供虚假材料,则可能涉及骗取贷款、违规转贷等违法情形,相关服务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识别委托贷款风险需警惕四大信号:中介声称 “不看征信、百分百下款”;要求提供他人身份信息或配合虚假材料;费用结构不透明、层层加码,收取高额服务费或保证金;合同含 “转贷”“过桥” 等模糊表述却未明确法律含义。若确需委托办理贷款,消费者应拒绝 “包过” 承诺,仔细审阅合同中服务费、违约金、贷款用途等条款,妥善留存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全部证据。
需特别注意的是,委托贷款若涉嫌非法行为,不仅民事合同可能无效,还可能触及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若中介通过协助自然人办理贷款批量收取资金、引发纠纷,可能涉嫌经济犯罪,相关案件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借名贷款:人情背后的法律枷锁
借名贷款风险较为隐蔽,银行不知情时将依据合同相对性,要求名义借款人承担全额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除需承担还款义务外,还可能面临信用惩戒。若实际用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材料骗取贷款,名义借款人知情或提供协助的,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共犯,承担刑事责任;即便不知情,名义借款人仍需承担借款合同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实际借款人承担退赃退赔责任,二者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
贷款机构事先知情借名贷款事实,借款合同直接约束实际用款人;诉讼中名义借款人披露实际用款人,法院可追加其参与诉讼,贷款机构可选择还款能力更强的一方主张债权。防范此类风险需坚守底线,拒绝任何 “借名” 请求,妥善守护个人身份证件与信用记录。

针对小额、短期逾期导致的信用受损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推出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 1 万元的个人债务,若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足额还清,相关逾期记录将在个人征信报告中不再展示,为失信者提供了补救机会。
法官共同强调,金融风险防控的核心在于 “事前警惕、事中审慎、事后理性”。无论是贷款还是投资,均需坚守合法合规底线,拒绝虚假材料、违规转贷等行为,注重合同条款审核与证据留存,遇到疑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从源头规避金融风险。

节目嘉宾
赵灿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节目嘉宾
刘诚发 山东圣义(济南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青联委员
山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自贸区专业法律委员会委员
济南市第九届律师代表
济南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诚发律师凭借专业的技术背景及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可为客户在公司运营、经营中高效分析公司核心特征,找准案件关键点,并根据实际案件情况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同时可为客户进行专利深度挖掘,还可指导客户根据企业情况进行商业布局,提升客户商业体系竞争优势。
《法润历下》节目介绍:
近年来,历下区精准普法工作在发展快车道上铿锵前行,以精准普法为重点,围绕差异化法律需求,聚焦普法对象、渠道、内容,积极回应群众个性化法律需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区居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法润历下》节目,通过融媒体直播的形式,借助传统媒体与网络传播双重渠道,实现“互联网+”的精准普法。

《法润历下》节目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法润历下》节目继续邀请济南众多知名律师与多领域各行业专家做客直播间,带来系列普法精品课,聚焦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
《法润历下》节目 每周六 15:00-16:00 山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S3直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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