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税务
2026-01-05 18:03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温馨提示: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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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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