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掌上三门
2026-02-25 15:57
发表于浙江
原标题:三门县三期“基金招商”合作机构遴选公告
来源:三门国投
为有效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投资,推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升级,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根据三政规〔2025〕12号《三门县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三门县三期“基金招商”合作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要求的机构积极参加。
一、基金基本要素
二、相关遴选流程
本次遴选的核心目的是扩大三门县招商影响力及项目来源渠道,构建 “广对接、精筛选、实落地” 的合作生态。入围合作机构与县国投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该协议仅确立双方合作意向及项目推荐、对接机制,不对合作双方形成实质基金组建及实缴出资义务。合作期间,积极欢迎合作机构持续向县国投公司推荐符合三门县产业发展需求、且有在三门落地产能规划的优质项目信息。推荐项目经县领导及相关部门招商研判、县国投公司股权投资决策流程审核后,若完全符合我县项目招引标准及股权投资要求,双方再启动基金实质性组建工作,按《暂行办法》规定完善基金设立审批、章程制定、备案登记等流程,确保项目落地与基金运作合法合规、高效协同。
(一)尽调、评审及公示
尽调环节:初审入围通过后,由县国投公司下属三门国创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台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公开选聘第三方财务、法律中介机构,对照《暂行办法》要求,重点核查意向机构的治理结构、管理制度、资金募集能力、项目储备真实性、过往业绩合规性、核心团队稳定性、风险隔离机制等,形成专项尽调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评审环节:评审委员会依据遴选标准,对申报方案、尽调报告、项目源资料等进行独立打分评议,重点关注机构合规性、团队专业性、项目匹配度及招商赋能能力,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公示环节:由县国投公司统一对外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限不少于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及异议反馈,县国资办对公示过程进行监督。
(二)协议签订
公示结束后,入围合作机构应在60日内与县国投公司下属三门国创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签订《框架合作协议》。
三、响应文件及要求
意向基金管理人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响应文件:
1.子基金设立方案:包含基金规模、出资比例、存续期限、注册地、投资方向、返投比例、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管理费标准等核心内容。
2.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3.合规与资本证明:最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及证明材料、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4.团队与业绩证明: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从业年限证明、3个及以上股权投资成功案例退出证明文件(如 IPO 公告、并购协议等)。
5.项目与出资证明:至少 5 个符合三门县产业定位的优质项目源资料(需提供商业计划书)、基金管理人出资承诺文件。
6.其他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法律意见书(如有)、与地方政府合作的项目落地证明(如适用)。
7.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意向单位公章。
8.意向合作机构情况表(具体详见附件,以电子表格形式)。
四、响应文件投递
意向基金管理人需于2026年3月10日前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532635390@qq.com
1181163015@qq.com
五、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详见“三门国投”微信公众号推文,联系人:
郑先生:15157663610
周女士:15267252451
附件:
1.无违法违规行为声明书.docx
2.意向合作机构情况表.xls
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5日
来源:三门国投
编辑:秦旦娟
校对:叶丽琴
责编:柯丽娜
监制:陈赛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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