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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印发新版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6-03-11 22:09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山西印发新版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山西频道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同步废止2020年版相关预案,进一步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应急处置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预案明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人为本、预防优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等原则,适用于山西省内大气、水体、土壤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

预案构建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体系,由山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省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统筹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学救援、信息发布等工作。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对应启动一级至四级应急响应,重大及以上事件实行“一键启动”快速响应机制。

在信息报告方面,预案严格时限要求:重大、特别重大事件须30分钟内电话报告、60分钟内书面上报省级部门,并按规定上报生态环境部;涉及饮用水水源地、敏感人群、重金属污染等情形,按高等级程序上报。

预案强化风险防控与监测预警,建立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体系,落实跨区域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应急处置环节聚焦切断污染源、人员转移安置、应急监测、市场管控、舆论引导等关键措施,确保快速科学处置。

同时,预案队伍、物资、资金、通信、技术等方面强化应急保障,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开展损害评估、事件调查与善后处置,形成预防—预警—处置—评估全流程闭环管理。

此次新版预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山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处置能力,筑牢全省生态安全底线。

山西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山西省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级标准和响应启动条件等内容可前往官网查看。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杨凡 审校:怀初侠 主编:郭常宏

山西新闻

作者:付明丽

阅读量:22.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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