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9日讯 近日,《山东省海上牧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属于填补上位法空白而进行的创制性立法,是全国第一件关于海上牧场的地方性法规。青岛海事法院为《条例》的出台贡献了海事司法智慧。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上牧场试点工作,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71处,占全国38%,打造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齐鲁样板”。青岛海事法院秉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审判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实做优服务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在某公司海洋牧场平台建造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及时发现海洋牧场管理制度漏洞、海洋牧场平台检验标准缺失、检验机构不明等问题,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省农业农村厅就全省海洋牧场建设情况展开联合调研。后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得到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全面采纳并推动落实,推动了《条例》的立法进程。发布的《条例》第十三条就海上牧场平台等装备设施的检验规范、检验机构等作出明确规定。
此外,由案件创作的讲评作品,登上全省法院“府院联动聚合力、三强三优开新局”精品案例讲评会舞台;撰写的一篇相关报道,登上了人民法院报头版。青岛海事法院“延伸司法职能,齐奏海洋牧歌”品牌入选省法院2024年度十个“鲁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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