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水刺客”不能没人管。
黑龙江大庆62岁的呼先生,家里4.2平米卫生间漏水。他通过“小广告”叫来两名维修工。对方说面积小“用不了多少钱”。最后一结账,用了125斤“德国进口胶水”,收费1.55万。过了一周,漏水照旧。报警后,警方说这是民事纠纷;市场监管局说对方是“个人零散劳务”,没法调解。
这事儿,槽点太多。先说维修工:4.2平米的地方注入125斤。一个卫生间能塞进这么多胶?再说监管部门:公安说“不是我们管的”,市监说“个人劳务管不了”,可消费者手里只有一个手机号,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上法院告谁去?这种“踢皮球”的处理方式等于把老人逼进了死胡同。
对付这种“胶水刺客”,消费者得记住三条:第一,别信楼道小广告和网上低价引流;第二,施工前一定要签合同,定好总价,拒绝“按斤收费”;第三,留好付款凭证和对方信息。当然,更根本的是,相关部门得把这道监管的“缝”堵上,消费者挨宰不能没人管。
文/刘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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