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齐鲁网
2017-04-17 22:43
发表于山东
4月7日早上,张店新村路与东一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摩托车拉了一车钢管与轿车相撞,12根钢管穿透轿车后车窗进入车后座,幸亏车后座没人,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4月7日早8:13,张店新村路与东一路路口一辆三轮车与一辆红色轿车相撞。三轮车后斗拉了一捆钢管,因惯性将轿车后玻璃穿透。“钢管直接冲到车里面了,幸亏后车座上没有人。”采访中事故目击者王先生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从张店交警大队获悉,当时这辆三轮车顺东一路由北向南直行,红色轿车由南往西左转,双方在路口相撞。在该起事故中,轿车未按规定左转让直行,而三轮车则运输超长货物,双方都有责任,驾驶人都有违法行为是引发此次事故的原因。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上路行驶要遵守交通法规,合理让行。运输货物要按照规定,否则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要面临人身伤害,还会带来经济损失。(内容来源于淄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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