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6日讯 为从严从紧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发挥药店“哨点”作用,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泰安市市场监管局自1月11日至3月15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
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药店能够严格落实药店疫情防控责任,肩负起疫情“哨点”作用,但也有少数药店经营者仍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够重视,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现对10家疫情防控存在较大风险的药店予以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希望全市药店引以为戒,坚决筑牢药店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1泰安市岱岳区康乐佳大药房
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消毒记录不全。
2泰安恒康药业有限公司石河康民药店
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制度。
3新泰市人民药业有限公司东腾人民医药商场
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制度。
4山东为民医药有限公司天宝分店
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5新泰市宝源药业有限公司
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
6山东博安医药有限公司
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
7肥城市康济医药有限公司
测温枪损坏,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制度。
8泰安市北方医药有限公司永盛店
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
9宁阳县合民医药有限公司
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
10泰安回春医药有限公司鹤山店
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