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山东新能源汽车达73.38万辆
截至去年底山东新能源汽车达73.38万辆 到2025年乡镇至少建成1座公共直流快充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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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能源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将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我省编制了《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白皮书(2021年)》。今天,我们邀请省能源局党组成员于秀忠先生,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马士忠先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监察专员李伟先生,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董京营先生,山东省电能替代促进会理事长张健先生,介绍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于秀忠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普及的基础和保障。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提升全社会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认知度、参与度,我们组织编制了《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白皮书(2021年)》。借此机会,我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省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不断优化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充电设施体系, 提升充电服务水平,有效保障了省内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 一是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近年来,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大背景下,国家和省不断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信心持续增强,新能源汽车销量及保有量大幅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3.38万辆,同比增长45.68%。我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排名前5的地市为:青岛市(13.14万辆)、济宁市(10.04万辆)、滨州市(7.17万辆)、菏泽市(6.95万辆)、济南市(6.73万辆)。
二是充电设施加快布局。截至2021年底,我省累计建成充换电站4971座,同比增长18.08%,其中,公共充电站3838座,公交、环卫、单位内部等专用充电站1133座;换电站75座,同比增长316.67%。充电站保有量排名前6的地市为:青岛市、济宁市、济南市、烟台市、潍坊市、临沂市(并列第5)。我省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1.76万台,同比增长50.77%,其中,公共充电桩4.56万台,专用充电桩2.23万台,个人充电桩4.97万台。充电桩保有量排名前5的地市为:济南市、青岛市、济宁市、临沂市、潍坊市。 三是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省不断优化充电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明确公共场所配建要求,简化建设审批手续,给予财政奖补和充电优惠措施,构建了充电设施发展配套政策支撑体系。 四是市场服务持续向好。截至2021年底,省内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达到249家,充电服务产业规模和质量全面提升,特来电已成为充电设施运营头部企业,鲁软科技、山大电力、积成电子等企业相关产品占有率居全国前列。接入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充电服务平台运营企业达到49家,实现了公共充电桩数据共享,充电设施智能化、网络化发展取得重大突破。2021年,我省充电设施平均在线率达到90.10%,排名前5的地市为:滨州市、枣庄市、临沂市、泰安市、菏泽市。 “十四五”期间,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我省能源结构和交通出行将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将迎来高速发展阶段。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市场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打造“两网一平台”,构建“三个体系”,推进“三类创新”,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开放共享的充电设施体系,为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我省公共、专用充换电站保有量将达到8000座以上,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以上,个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25万台以上。其中,公共充换电站达到5000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9.5万台左右;专用充换电站3000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5.5万台左右。分区域看,到2025年,济南、青岛城区将建成5座以上大型公共直流快充站,10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淄博等14市城区将建成2座以上大型公共直流快充站,5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县级城市城区将建成2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5座以上小型公共直流快充站;乡镇将至少建成1座小型公共直流快充站。 在此,我们热烈欢迎有相关意向的企业来鲁投资发展,也欢迎新闻界的朋友多关注、多宣传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取得的新成效,共同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健康、高效发展。 谢谢大家!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刚才于局长指出“十四五”期间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将快速发展,并介绍了“十四五”发展目标。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要任务?
为确保“十四五”发展目标实现,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的原则,打造“两网一平台”,构建“三个体系”,推进“三类创新”,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建设“两网一平台”,持续提升充电服务能力。以保障居民充电为重点,打造居民区充电服务网络。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动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范围。以提供普遍服务为目标,完善城乡充电服务网络。各类社会停车场所按配建要求建设充电设施,适当提高老旧小区1.5公里范围内充电设施数量。推动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设施范畴,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充电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快补齐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电站“乡镇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平均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90%,其他地区不低于80%。以实现灵活互动为目标,完善充电信息服务平台。依托信息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平台监管体系,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到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设施接入省级平台比例不低于98%。 二是持续完善“三个体系”,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完善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消防、充电计量等标准规范,建立“僵尸桩”退出机制,促进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加强设备运维,提升充电设施健康运行水平。完善供电保障体系,保障充电设施科学合理接入和供电安全,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设施接入服务。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管控体系,明确全链条安全管理责任,压实充换电设施产权所有人(使用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纳入消防安全监督考核范畴,推动充电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三是积极推动“三类创新”,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统建统营”“多车一桩”、众筹建桩等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与整车企业、商业地产开展合作,通过众筹建桩、电力市场、广告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激发充电服务市场活力。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鼓励大功率、V2G、智能有序充电、换电等科技应用创新,适时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促进产业链条融合发展。推进车网互动创新,探索电动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电动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应用。
谢谢你的提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促进我国交通运输领域能源革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省电动汽车保有量位居全国前列,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持续加大。 省自然资源厅将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支撑,积极配合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快构建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开放共享的充电设施体系,促进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总体规划编制。指导市县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谋划包括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等在内的各类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提出用地控制要求,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为充电基础设施预留廊道空间。目前,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形成初步成果。 二是有序开展专项规划编制。指导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积极配合同级发改、能源等部门,科学编制市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公共充换电站、专用充换电站等充电基础设施的总体布局,作为空间类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三是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独立占地的新建公共充换电场站,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支持在已有建筑物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站、加气站等场所,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配建充电桩等设施。
大众日报记者:近年来,人民群众对电动汽车接受度越来越高,电动汽车充电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请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的居民小区充电难等问题,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加以解决?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开展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坚持将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作为惠民生、促消费、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大力改善群众反映的小区充电难等突出问题。 一是完善政策。去年9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过程中同步落实充电配建设施。各市利用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广场、操场、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大力建设发展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各市将新增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制定滚动计划,明确组织实施主体,定期公布。 二是明确标准。明确规定,停车需求紧张的城市,可将新建居住社区配建标准提高至1:1.5,其他城市原则上不低于1:1.1。同时,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从源头上解决当前既有小区面临的供电容量不足、改造施工困难等问题。编制地方标准《机械式停车库技术规程》(编号为DB37/T5189-2021),去年10月1日起施行,对充电设施设计和施工安装等做出具体规定。 三是分类推进。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既有配建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统筹利用业主共有用地施划停车位、增建立体停车设施。2021年以来,全省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动汽车充电桩3038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四是强化保障。我省将新建居住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图审查和工程验收范畴。对于设施安装,指导地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告知业主安装充电桩的前提条件和注意事项,对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的,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提供图纸资料,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方便申请人申请安装充电桩。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不断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报装及供电服务保障能力,促进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发展。 一是全力做好居民充电桩报装接电服务。按照我省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要求,认真做好充电设施施工可行性勘察,对于提供身份证明、车位证明及物业出具登记证明的小功率充电桩报装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对居民小区公共充电站接电申请,我们提供“网上办、零证办、一链办”接电服务,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 二是不断提升居民充电桩报装获得感。持续深化电动汽车联网通办模式,会同物业服务企业打造“充电桩报装绿色无障碍小区”,提前打通充电桩安装“最后一公里”。依托“网上国网”,通过批量获取小区内车位信息和安装许可方式,避免同一小区内电动汽车客户重复往返物业开具登记材料,有效减少车主跑腿次数。截至目前,在全省已打造“绿色无障碍小区”610余个、覆盖车位超12万个。 三是进一步降低电动汽车的用电成本。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时段规律,推出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居民个人充电桩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8点充电电价仅需0.385元/千瓦时,比原来降低0.17元/千瓦时,进一步降低电动汽车用电成本,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
近年来,山东省电能替代促进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决策部署,在省能源局指导下,积极推动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化发展,重点做好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维。平台自2019年12月建成投运以来,经数次改造升级,目前包括门户网站、监管应用、数据分析、齐鲁e充等四大模块,共计百余项功能;始终秉承“公开、公正、公益、开放、透明、绿色”的理念,对各充电运营企业公平开放。截至2021年底,累计接入充电运营平台49个、充电设施运营商249家、充电站近4855座、充电桩47286台,接入数量和接入率位居全国省级充电设施监管服务平台前列,初步构建了全省电动汽车充电“一张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加强与充电运营企业交流合作,加快推进充电设施智能化、网络化发展,重点建设电动汽车充电“一网一库一池”。 一是建设用户充电“服务网”。加快推进全省各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优化“齐鲁e充”App功能,解决用户找桩难、找桩慢、多渠道支付问题,全面实现全省公共充电设施充电服务“一张网”,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修订完善平台接入规范,为全省充电运营企业提供免费无差别接入服务,解决中小运营企业客户引流、平台运营等问题,降低企业投资压力。到2025年,力争公共充电设施接入平台比例达到98%以上。 二是建设充电管理“数据库”。进一步增加接入平台的充电设施数量,拓展充电设施数据采集维度,丰富平台数据内容。进一步完善平台数据服务、运行分析功能,定期发布全省充电设施运行分析及行业发展报告,为各级政府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管理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为充电运营企业选址建站、提高运营水平提供业务参考。 三是建设充电预警“信息池”。修订完善充电运营企业平台数据接入、安全监测等标准,提升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丰富车网互动、安全充电等相关数据,实现车辆充电安全状态实时感知。进一步完善平台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及时发现充电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充电事故,为新能源汽车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