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山东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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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十四五”时期山东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先生,副厅长侯晓滨先生,副厅长王润晓先生,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麻鹏飞先生,介绍“十四五”时期山东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王玉志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首先,衷心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 “十四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全省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9万亿元,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实现增加值5.98万亿元,占GDP比重13.5%;缴纳税收9039.3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18.4%,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我们聚焦安居宜居、增进民生福祉,群众住房条件实现大幅改善。一是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不断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广泛开展住房消费活动,扎实做好保交楼、保交房各项工作,系统推进“好房子”建设,持续提升住房品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十四五”以来,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4万多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5.46亿平方米,占全国的9.7%,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3.7平方米。二是深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1.98万套(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5万套,累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8万套,发放租赁补贴39.99万户次,城镇困难群体住房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30万套(户),60余万棚户区群众“出棚进楼”。2024年以来,城中村改造新开工安置住房44.7万套,惠及群众80余万户。三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行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数量全国最多,全省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598.7万人,新增缴存额9384.4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6587.3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2.8万笔、3981.5亿元。四是纵深推进“齐鲁红色物业”建设。积极推动物业管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全省住宅物业服务面积超过24.7亿平方米,2.75万个小区实行专业物业管理,6000多个小区有效解决脱管失管难题。2.8万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占比从18%增长到76.5%。 五年来,我们聚焦品质提升、共建美丽家园,城乡建设面貌实现精彩蝶变。一是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完成29个城市品质提升试点片区建设任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6275个、289.3万户,完成投资669亿元,加装电梯6650部。新改建城市道路6607公里,新增公共停车位21.2万个。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6370公里、雨水管网5071公里,累计整治易涝点408处、更新改造地下管线8.5万余公里。城市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9%以上。建成海绵城市3000余平方公里,建成综合管廊1050余公里、规模居全国第一。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25个、总数全国第一。二是持续加大村镇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全国千强镇数量由2022年的66个增加到102个,44个镇被评为乡村振兴示范镇,31个镇纳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大力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完成47万脱贫户住房安全“回头看”,实施重点对象危房改造5.9万户。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34.5万户。三是全面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向同级党委专题报告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制度,连续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全省新增25片历史文化街区,1240处历史建筑。20座历史文化名城、60片街区全部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历史建筑测绘建档率动态维持100%。5个县(市、区)纳入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3个县(市、区)开展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547个传统村落实现挂牌保护。 五年来,我们聚焦治理增效、下足绣花功夫,城市管理效能实现质的飞跃。一是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围绕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城管执法,制定25项精细化管理标准。整治提升城市小微公共空间,利用空闲地、公园广场等设置便民疏导点7000余处。累计设立环卫工人休息点、驿站等设施1.2万个。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累计建成城管工作站3900余个,设立服务窗口4200余个,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着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大力开展城市排水“两清零一提标”,累计105个县(市、区)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整县(市、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58%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消纳场所实现市县全覆盖,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9%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新增城市绿道3940公里、城市大型公园456个、口袋公园3200余处。累计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60个,全省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7平方米。三是着力提升城市智慧化管理效能。建立完善“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全省16个设区市基本建成运管服平台,省、市平台初步实现数据互联。全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设区市主城区燃气管线智慧监测达到一级推荐标准。通过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等技术升级,构建了城市运行治理“网格化+数字化”新格局。 五年来,我们聚焦产业转型、做大做优做强,齐鲁建造品牌实现迭代升级。一是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凸显。“十四五”以来,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比重保持在6%左右,每年贡献地区生产总值7.8%以上,缴纳税收占全省比重保持在6.4%以上,吸纳就业超300万人,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拉动了建材、物流等数十个相关产业发展。二是企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省现有建筑企业1.3万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由34家增至79家,22家入围2025全省民营企业200强,7家企业入围2025年全球最大国际承包商榜单,大力发展智能建造,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打造161家试点企业、166个试点项目,“齐鲁建造”的品牌竞争力、影响力不断扩大。三是行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大建筑业领先市、县、企业扶持力度,省级财政对新晋特级企业累计奖励2.8亿元。完善行业信用体系,促进民营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化政银企合作,落实与建设银行等8家银行战略协议,截至10月末,建筑业贷款余额8655亿元,同比增长10.8%。 五年来,我们聚焦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住建发展根基实现全面跃升。一是着力强化科技赋能。组织召开住建领域科技人才产业创新发展座谈会,出台强化建设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举办建设科技创新大会和新质生产力成果展。全省荣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37项、省科学技术奖62项,推广应用“四新技术”300余项,30项新技术纳入住建部科技成果库。二是倾力打造数字住建。按照“1+5+6+1+N”数字化建设总体架构,部署实施“数字城市、数字安居、数字建造、数字村镇、数字政务、数字强基”六大工程,构建了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化、工程建造方式数字化转型、房地产业一体化监管等一大批数字住建应用场景。三是大力提升审批质效。搭建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均每年为5.18万个项目办理审批17.69万件,从立项到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从200余个工作日压减到100个以内,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改革成效综合排名连续3年位居全国前三。四是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大力推广质量信息公示、分户验收制度,在全国率先推行先验房后收房、调整延长质量保修期制度,部署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燃气安全“十大攻坚行动”、自建房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预防高坠、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专项整治,累计整治隐患房屋33.3万栋,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 以上是“十四五”以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情况的简要介绍。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中争当排头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
谢谢您的提问。城市更新是适应城市发展新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十四五”以来,全省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大力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擘画发展蓝图。省级层面构建了“2+N+X”的政策体系,“2”即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N”即片区综合更新改造、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等工作方案,“X”即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专项规划编制、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审验、片区(单元)策划方案编制等配套政策、技术导则。济南等12市编制完成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各市政府均出台城市更新综合性政策,9市出台政府规章。青岛市建立“统分结合、两级联动”的城市更新指挥部体系,有效保障了城市更新行动稳妥有序推进。淄博市实行“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专班”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政策设计—项目生成—资金筹措—实施监管”的全链条闭环,为城市更新提供强力制度支撑。 二是狠抓项目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我们聚焦人民群众需求和城市发展的实际,加强老旧片区、城中村、老旧小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基础设施等各类城市更新项目系统谋划,其中178个片区改造项目完成投资逾千亿。各类项目的实施,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促进了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也培育了新经济增长点,给城市注入了更多活力。比如济南市舜泰广场智慧停车项目,实现多业态有机融合,既解决了交通微循环不畅又补齐了服务设施配套,方便了周边群众出行和餐饮休闲。青岛市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恢复老建筑原有形制,显著提升街区活力、环境品质,成为市民及游客体验青岛闲适文化的必到之地。日照阳光海岸绿道城市更新项目,建设28公里功能复合、活力多元的阳光海岸带,也带来旅游业的发展,2024年旅游人数同比增长17.75%。 三是锐意探索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各地坚持点面结合、内外兼修、建管并重,积极探索城市更新机制和模式。青岛、济南通过竞争性评审,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城市;济南、青岛、东营入选国家城市体检样本城市;烟台、潍坊入选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济南等6个设区市和滕州等8个县(市)、34个片区作为省级试点先行先试。我省试点片区工作经验、潍坊建立城市更新联席会议制度等10条工作经验,济南市舜泰广场智慧停车、“一城山色”生态修复、青岛市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威海市火炬八街更新改造等4个典型案例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央视《焦点访谈》专题报道威海微更新经验。
感谢您的提问。建筑业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富民产业、支柱产业。“十四五”以来,全省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激发行业新质生产力,“齐鲁建造”品牌的成色与底气更足,已成为展示山东高质量发展的一张亮丽名片。 一、坚持系统谋划,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出台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稳增长工作方案等系列重磅政策,召开全省建筑业发展工作会议,构建了系统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与8家建筑央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建立了央地协同、互利共赢的发展新模式。聚焦省内、省外、海外3个市场,持续打造建筑业强市强县强企、“齐鲁建造”品牌268个,创新性组建外出施工行业党委助力“走出去”发展,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十四五”以来,全省建筑业累计完成总产值8.6万亿元,省外产值累计超1.7万亿元,海外市场覆盖7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动能更加强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化科技创新、繁荣建筑创作、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的政策文件和技术目录,形成了“政策引导+技术支撑”的创新生态。着力构建政府放管有序、市场形成价格的新型工程造价治理模式,绘制全覆盖的工程建设标准图谱,形成绿色低碳、质量、安全3个专项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国家试点,推进BIM技术全过程应用试点示范,搭建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十四五”以来,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16项、工程建设工法2901项,荣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37项,贯穿建筑全产业链的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立。 三、坚持绿色发展,转型步伐更加坚实。一方面,强化法规制度保障,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立法,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方案,实施绿色节能标准提档扩面行动,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率先将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设计节能率提升至83%、78%。另一方面,创新产业协同机制,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链主制,有效带动了上下游产业链的绿色协同发展。“十四五”以来,全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保持100%,绿色建筑占新竣工建筑比例达到98.4%,新开工装配式建筑2.3亿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5亿平方米,绿色建筑正成为拉动行业发展的新增长点。 四、坚持环境优化,市场主体更有活力。14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民营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扎实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系统整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加快构建“宽进、严管、重罚”、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指导规范造价咨询活动、加快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提升工程结算效率。扎实开展治理欠薪行动,全力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失信惩戒的市场秩序,共同构筑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性发展生态。 五、坚持底线思维,发展基石更加稳固。着力构建覆盖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勘察信息化监管,创新开展“阳光图审”“公益图审”“效能图审”,从源头上筑牢工程质量安全防线。在全国率先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延长保修期制度,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承担住建部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和企业组织形式改革省级试点,持续加大制度创新。“十四五”以来,累计创建鲁班奖24个、国优工程奖72个、泰山杯奖1108个,安全文明工地1435个。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举措,共同筑牢了“齐鲁建造”的质量安全生命线。
谢谢记者朋友对山东“好房子”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山东全面推进“好房子”建设始于2023年,近年来,我们以解决群众关心的房屋质量通病问题为出发点,以让群众住上环境更美、质量更优、配套更全的高品质住宅为根本方向,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 (一)把基础做实,“好房子”建设保障更加有力。我们在全国率先出台《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印发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好房子”建设标准指引及若干支持政策等系列文件,构建覆盖住宅全生命周期的“好房子”支撑体系。成立省级高品质住宅专家指导组,打造高品质住宅创新研究中心,举办“好房子”设计大赛,组建“好房子”产业联盟,汇聚专业智慧,为“好房子”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5项成功经验入选住建部公布的“好房子”建设经验做法清单。同时,各地积极行动,全省16个市已全部出台相关的实施办法、工作标准和支持政策,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域推进的良好局面。1-11月,全省144㎡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网签9.7万套,同比增长4.82%。 (二)把品质做优,“好房子”建设质量更加卓越。我们全面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延长质量保修期等制度要求,建立房屋质量回访和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开展渗漏、开裂、噪声、反味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现开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应用绿色施工技术,推动新建“好房子”项目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或3A级住宅性能认定标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结合城市规划和住区人口规模,优化体育、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设施布局,构建系统完备的“15分钟生活圈”。打造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广“智慧物业+定制服务”双轨模式。目前,全省已先后评定3批次、200多个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实现16市商品房、保障房等住宅类型全覆盖。据调研,97.4%的居住者对目前居住的高品质住宅“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特别是在核心指标上,高品质住宅的好评度尤为明显。比如“社区绿化与环境”满意度最高,达到96.8%;“建筑质量与工艺”“智慧化设施体验”“物业服务响应速度”“邻里社群活动”“小区物业服务”等指标的满意度均超过92%,这说明,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高品质住宅已受到广泛认可。 (三)把市场做大,“好房子”建设活力更加充沛。针对企业“好房子”开发建设需要,我们将高品质住宅项目优先纳入融资“白名单”,给予金融、财政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好房子”开发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超前服务”,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给予支持。针对群众“好房子”居住需求,我们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服务,推行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推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提高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上浮比例,公积金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60万元。创新销售模式,我们增设“好房子”建设网上专区、线上展厅,结合3D全景、VR技术开启沉浸式看房体验。借助高品质住宅推介、房展会、购房节等形式组织群(团)购与定向销售,推行“以旧换新”,全方位展示优质项目,全链条提供购房服务,简化交易流程、降低税费负担,减轻群众购买“好房子”压力。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历史文化遗产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我省现有10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座省名城、60片历史文化街区和2213处历史建筑。“十四五”以来,我们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精心修复街区和历史建筑,为延续城市文脉,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构建了机制健全的工作格局。提请省人大修订施行《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提请省政府颁布《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编制完成20座历史文化名城、60片街区保护规划,连续五年开展名城专项评估,实现街区、历史建筑全覆盖。全省有法可依、依规管控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三级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 二是建立了应保尽保的工作体系。坚持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历史地段等纳入保护名录。“十四五”期间,保护对象数量大幅增加,全省新增25片历史文化街区,1240处历史建筑。所有历史建筑全部实现挂牌保护,全部完成测绘建档,形成较为完备的档案资料。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47亿元,全省每年投入保护资金超过10亿元,修复了20余片街区、600余处历史建筑。 三是营造了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坚持多方参与、凝聚合力,加大宣传阐释力度,编印《山东省历史文化丛书》《山东省历史建筑精粹》,阐释齐鲁城乡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历史文化保护纪录片《文脉春秋》青岛篇、青州篇、烟台篇,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段播出,宣传展示我省历史文化名城独特魅力,全社会参与支持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识不断加强。 四是开创了活态传承的生动局面。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高水平打造了济南明府城、聊城米市街等名城活化利用IP,留住原居民和“烟火气”。更新改造青岛中山路、烟台所城里等历史城区、街区,传承城市历史文化价值特色。活化利用潍坊坊子炭矿、济南职工剧院等一批工业遗产、历史建筑。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再展新风貌,焕发新活力,“老地标”变身城市“新名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法规制度,完善保护名录,深化监督管理,加强文化阐释,守护好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其安全稳定运行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请问,“十四五”期间,山东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十四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制定印发《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部署开展城市道路设施网、城市供水节水网、城市污水处理网、城市内涝治理网等八大行动,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加快城市燃气供水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打造“百姓园林”,分年度先后实施4批次658个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省级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226.55亿元。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有关工作,可以概括为“三项工程”。 一是“里子工程”。抢抓国家支持“两重”“两新”政策契机,指导全省各市县编制《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提前谋划储备建设项目。2023年以来,我省在城市排水防涝和地下管网管廊领域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项目473个,争取补助资金389.12亿元,其中2024年和2025年争取资金总额分别位居全国第一和第三。“十四五”以来,全省新改建城市道路6607公里,建设更新改造供排水、燃气热力等各类市政管线8.5万余公里,建成综合管廊250余公里。通过老化管网建设改造,提升畅通城市“毛细血管”。 二是“惠民工程”。积极推进城市快速路路网建设,12个设区市已建或在建城市高架桥快速路,济南市顺河快速路南延、黄河济泺路隧道,青岛市辽阳路快速路、双山隧道等一批体量大、构造复杂的项目相继建成使用,群众出行更加畅通便利。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推进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改造,从“源头”到“龙头”全流程守护百姓用水安全。持续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保持动态清零。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城市(县)集中供热覆盖面积达25.9亿平方米,城市(县)清洁取暖面积新增2.92亿平方米,其中海阳、乳山和荣成市区实现核能供热替代,核能供暖面积达3000余万平方米。 三是“安全工程”。制定印发《山东省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打造韧性城市的实施意见》,明确设施韧性、空间韧性和管理韧性3个方面12项重点任务,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的韧性城市建设体系。坚持污涝同治,加快推进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开展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行动,基本实现“带病运行”燃气管道和厂站设施“两个动态清零”。启动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工程建设,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韧性明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截至目前,我省共有9个城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4个城市获得联合国人居奖,总数位居全国第二。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加快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努力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十四五”期间,我们坚持系统谋划、全程发力,全省累计清运建筑垃圾约6.64亿吨,其中项目回填直接利用约3.88亿吨,资源化利用约2.14亿吨,消纳处置0.63亿吨。累计开展5983次联合执法行动,清理建筑垃圾存量点位8099个,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得到一定遏制。主要做法有三点: (一)强化顶层设计,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一是健全法规保障。2022年9月,《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出台,专门增设“建筑垃圾”专章,为依法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实施《山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与实施路径,将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纳入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统筹推进。三是细化政策标准。出台《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政策文件,发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导则》等地方标准,管理标准体系不断健全。 (二)健全工作机制,治理责任链条持续压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省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协调机制及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晰职责、协同推进。二是强化部署推动。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现场观摩会进行专题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多次召开视频会议、工作约谈会等方式,持续压实属地责任。三是创新督导帮扶。建立包市帮扶机制,通过下发提示函、督办函、工作通报以及组织专家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指导督促,推动问题整改落地。 (三)夯实设施基础,处理利用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加快设施建设。积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成功申报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国债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建成运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185座,处理能力约1.84亿吨/年。二是规范运输管理。全省1453家核准运输企业、19436台密闭运输车辆中,99%以上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实现运输过程动态监管。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聚焦运输不规范、违规处置等突出问题,强化源头管控、过程监管与末端治理,凝聚部门协同合力,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专项整治和阶段化集中整治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水平,力争到2027年,全省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50%以上,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