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 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文字实录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举行“干事创业 担当尽责”主题系列新闻发布活动,邀请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参加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举行“干事创业 担当尽责”主题系列新闻发布活动,介绍山东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我们邀请到省公安厅副厅长任泽龙先生,省委金融办副主任张志波先生,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李云山先生,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副局长郭俊杰先生,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于前先生。 首先,请任泽龙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今年5月15日是第十七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部署要求,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为主线,深入践行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智慧警务,大力实施“塑安维稳、打击整治、创新治理、数智赋能、法治公安、治警励警”提升行动,密切与经济管理、行政监管、检法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完善经济犯罪协同共治工作体系,坚决打击各类突出经济犯罪,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全力护航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5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9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万余名,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逾百亿元。 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守护群众切身利益。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发案量大、涉案金额高、涉及人员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严峻形势,紧紧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部署,制定出台《全省公安机关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意见》,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紧盯重点案件,快侦快办,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同时,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2025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00余名,有效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态势。 严打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犯罪、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等专项工作,有效净化金融市场环境。2025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案件1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0余名,协助金融机构收回不良贷款10.7亿元;共立涉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案件2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0余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900余万元;共立洗钱、地下钱庄案件近2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0余名,工作成效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在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中,不断完善“公安、监管、行业、机构”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立案2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0余名,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严打商贸犯罪,优化营商环境。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犯罪活动,让企业享受最大平安“红利”。2025年,共立企业内部腐败案件15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4.37亿元,有效维护广大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针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影响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省公安厅与14部门联合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印发行刑衔接机制工作方案和线索移送办法,努力构建“精准发现问题、高效联动处置”的工作格局。2025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近3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0余名,涉案金额61亿余元。先后向相关企业发送公安提示函48份,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引导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精确识别法律风险。 严打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依托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开展打击虚开骗税犯罪“联合利剑2025”专项行动,组织对涉农、石化、建筑等重点行业和空壳公司虚开骗税犯罪开展打击整治。2025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涉税案件990余起,抓获嫌疑人1700余人,警税联合挽损35亿余元,有效遏制了我省涉税违法犯罪势头,有力维护了经济安全和税收秩序。 与此同时,我们与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25个单位部门联合签订《建立经济犯罪协同共治工作体系合作备忘录》,系统构建公安机关与经济管理、行政监管、检法机关在案件协作、数据共享、预警防范、前端治理等关键环节的常态化、制度化协作框架,推动建立健全经济犯罪协同共治工作体系,丰富完善社会治理手段,助力我省经济金融安全。 昨天晚上,山东省公安厅在济南市大明湖超然楼广场举办了今年“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山东省主会场启动仪式。近期,省、市、县(市、区)公安机关还将通过举办主题现场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防范宣传“六进”活动、举办防范经济犯罪“三微”比赛、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等方式,揭露经济犯罪的常见手法和危害,教育引导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消除经济犯罪滋生土壤。 记者朋友们,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需要新闻媒体呼吁与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戮力同心,共同提高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防范识别经济犯罪的意识能力,努力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据了解,2024年起全国启动为期两年的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请问山东专项行动取得了哪些成效?当前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势如何?下一步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省委、省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防非打非工作。2024年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启动后,全省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打非联办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防非打非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全链条治理,精准施策、打防并举,综合采取下发风险提示函、警示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多种行政措施,及早介入、打早打小;开展“七进”等防非宣传教育活动10万余场次,发送公益短信9.8亿余条,创作防非宣传视频1.1万个,剖析典型案例4500余个,非法集资刑事立案数、涉案金额、涉及人数实现“三下降”,有力维护了良好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6年,国家在两年专项行动基础上,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总体战。我省将坚决落实国家部署,坚持靶向施治、精准施策,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压实责任,健全风险排查、预警研判、快速处置全链条机制,全力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滋生蔓延、反弹回流。 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手段翻新、隐蔽性增强,希望广大群众坚决抵制高利诱惑,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借此机会,提三点防范建议: 一是筑牢个人防线。要主动学习金融常识,积极参与各类防非宣传活动,主动了解非法集资常见套路。坚决摒弃“保本高息”“一夜暴富”的侥幸贪利心理,理性投资,不盲从跟风、不信虚假宣传,从源头规避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坚持邻里互助。主动向家人、亲友和邻里普及防非知识、分享识别技巧,重点提醒老年人等高风险群体警惕投资陷阱,及时劝导制止身边涉险投资行为,共同守护亲友邻里的养老钱、血汗钱。 三是积极举报线索。群众若发现“保本高息”“拉人头返利”等疑似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或防非打非部门举报,主动参与金融风险共治。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下面,请于前总队长继续介绍。
我省个别地方非法集资犯罪呈现发案数量高、涉案金额大、参与人数多、辐射范围广的特点,且犯罪专业化、智能化、产业化、网络化趋势更加明显,为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下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专项打击整治,推进大案要案攻坚,推动部门协同共治,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周密组织,重拳打击。全省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密组织部署,全力集中攻坚。聚焦涉“非法金融活动APP”“养老”“农业”“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靶向发力、重拳出击,全面查清犯罪事实,坚决铲除犯罪滋生土壤,形成有力震慑。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同步推进,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二是源头治理,协同共治。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化跨部门联动,补齐机制短板漏洞,筑牢长效防控根基。依托经济犯罪协同共治工作体系,组织跨部门联合战训,研判孵化犯罪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风险提示函、建议书。组织开展经济犯罪防范宣传“六进”活动,加强针对老年群体、农村群众等易感人群宣传力度,分类指导、精准滴灌,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开展差异化宣传,不断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是暖心护民,维护稳定。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坚持“阳光办案”,适时发布警情通告,畅通群众举报求助渠道,认真接待来访群众,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案情答疑、情绪疏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我省2016年12月就出台了《山东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提升举报奖励政策的社会激励效应,省地方金融局经多方调研,于2025年11月再次对《办法》进行修订,主要有3点变化: 一是扩大了奖励范围。将修订前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修改为“优先奖励最先举报人,对提供证据的前30名举报人,按照不高于最先举报人70%的标准给予奖励,前30名以外的举报人可酌情给予奖励。” 二是提高了奖励标准。举报线索被甄别筛选采用的,奖励标准由“5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到“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经调查认定属于非法集资的,奖励标准由“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提高到“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涉嫌犯罪的,奖励标准由“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提高到“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三是缩短了奖励兑付等待时间。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经调查认定属于非法集资的,奖励时间由修订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修改为“立案后”;涉嫌犯罪的,奖励时间由“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修改为“公安机关立案后”。 新《办法》出台后,全省各地积极组织学习转发,并结合防非宣教活动加大《办法》的宣传推广力度,畅通非法集资举报渠道,进一步激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济南、威海、淄博等市结合各地特点、基层治理实际和考核要求等,出台配套文件,优化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和程序。截至目前,已有多个地市根据新《办法》对核实有效的非法集资线索给予了奖励。 在此,郑重呼吁广大群众:抵制非法集资,参与监督举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一定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好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打击、积极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公安机关将聚焦“高效能治理”,深入推进“齐鲁守护”打击整治,严厉打击突出经济犯罪,严密防范经济金融风险,深化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狠抓“四个铁一般”过硬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的神圣职责,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专项打击行动。纵深推进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等专项打击、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歼击”行动,打击非法集资、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打击保险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坚持依法依规、彻查快办,始终保持对危害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经济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二是靠前防范各类风险隐患。聚焦经济金融新业态,密切关注金融、财税、商贸等领域违法犯罪新动向,开展经济金融风险常态化摸排,及时向党委、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用好用活“风险备案单”“公安经侦提示函”“公安经侦建议函”,服务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银龄行动·防非反诈”齐鲁行等主题宣传活动为抓手,努力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三是积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主动服务、平等保护、规范执法,为各类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立足公安机关职能优势,依法依规对企业投融资、招投标、签订重大合同等环节面临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出具风险提示函。深入落实《经侦部门便民利企十项工作指引》,做好方便群众企业报案、强化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涉案账户“阳光冻结”、建立企业“联系群”“服务站”、定期开展法治宣讲等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也是近一时期我们几个部门持续分析研判、深入研究应对的重点。2025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针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先后部署开展了2轮次集群打击,期间山东金融监管局与省公安厅密切协作、联动配合,加力科技赋能深挖线索,创建模型筛查线索,充分发挥建模分析和资金穿透追踪优势;努力探索机制提升成效,创新建立“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罪名适用等方面加强合作;聚力推动多方协同攻坚,建立“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司法、监管部门”等多领域、多层次会商机制,针对发现难、立案难、定罪难等问题开展多次专题座谈;着力强化正向宣传教育,向社会主动发声进行风险提示,发挥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上一轮联合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数量243笔,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立案232起,有效遏制了辖内金融领域“黑灰产”势头。但随着集群打击行动和行业整治的不断深入,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更加隐蔽,作案手段不断翻新,逐渐呈现三方面特点: 一是作案手段逐步隐蔽化。当前部分“黑灰产”为绕开监管视线,更多使用法律咨询公司、科技公司等伪装性更强的形式,“换马甲”速度极快,且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职业背债”等新形态“黑灰产”不断出现,加大了违法行为的识别发现难度。 二是运行模式逐步产业化。部分“黑灰产”为规避打击,形成了“线上教唆—线下签约—跨省洗钱”的利益链条,将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定制统一话术、伪造虚假材料、代理投诉协商等环节“碎片化”运作,网络化、跨区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趋势越发明显,部分不法中介甚至通过“加盟合作”“知识付费”等模式进行扩散,追踪打击难度增大。 三是从业人员逐步职业化。当前有部分法律、金融行业背景的人员开始参与不法中介业务,逐渐产生了职业投诉人、代理人等,这类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投诉规则,将所在组织和其行为进行所谓的“合法包装”,游走于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灰色地带,增大了精准打击的难度。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与省公安厅的常态化协作,推动“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从集中行动向长效治理转变。一是继续加大打击力度,联合公安机关在全辖组织开展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针对“黑灰产”的新形势、新特点,采取更加精准的措施,进一步推进乱象整治。二是加强跨部门工作协同,进一步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部门等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跨部门乘数效应,着力推进金融领域“黑灰产”综合治理。三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指导金融机构夯实合规经营理念,强化内部控制,加强科技赋能,规范合作机构管理,最大限度消除辖内金融“黑灰产”滋生土壤,持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还请各位媒体记者朋友继续关注和报道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反洗钱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经济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将预防打击洗钱违法犯罪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相结合,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反洗钱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一是坚持高压严打,持续加大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力度。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三年行动。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公安厅履行双牵头职责,会同各省级成员单位,积极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实现全省525起洗钱案件的宣判战果(2022-2026),连续四年洗钱判例数量破百,有效摧毁一批洗钱犯罪职业团伙。 二是强化风险防范,扎实做好反洗钱可疑资金监测。加强对地下钱庄、电信诈骗、网络赌博、虚开骗税、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的可疑资金监测,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提供金融情报支持。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可疑交易联合研判,有效提升线索情报价值。结合洗钱犯罪形势,及时发布洗钱风险提示,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内控制度,优化监测模型,提升监测质效。2025年,向公安等部门移送线索483份,立破案106起,同比分别增长25%和53%。 三是提升公众意识,广泛开展反洗钱知识宣传。面向社会各界、城乡群众,开展了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反洗钱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比如,开展《反洗钱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其中“五进”宣传超2000场,发放反洗钱宣传资料超60万份。举办反洗钱知识网络竞赛暨集中宣传活动,近2000万群众参与线上答题。在济南市主要公交站候车亭开展“打击洗钱犯罪 保护资金安全”专题宣传,覆盖面超百万人次,有效增强了全民反洗钱意识。 下一步,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将继续认真履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反洗钱体制机制,深化协同共治,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洗钱违法犯罪,全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按照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工作部署,立足山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公安机关重点打击5类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聚焦非法存贷款中介,紧盯活跃在经营贷、消费贷、公积金贷、汽车金融贷、装修贷、美容贷等领域的非法中介团伙、职业背债人、垫资人等通过伪造贷款证明材料、集中补缴公积金、高评高估抵押物价值等方式骗取贷款的行为。例如,2025年,淄博市公安机关侦破的“11.18”贷款诈骗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发展具有单身、学历低、信用良好、无固定住所、外地户籍等特点的“背债人”,把“背债人”量身包装成企业高管。通过伪造工资证明、银行流水,买通银行客户经理以降低审核条件等方式,申请办理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目前,案件已经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二是,聚焦非法网贷平台和助贷机构,紧盯以“积分商城”“分转商城”“电商分期”等名义,通过收取会员费、担保费、服务费等变相抬高贷款成本,利用第三方“马甲”平台非法放贷的行为。 三是,聚焦非法保险代理中介,紧盯不法中介利用保险业从业经历、人脉资源及专业知识,精准获取雇主、伤者等潜在投保人群体信息,通过挂靠持牌机构获取投保资源、利用虚假理赔材料骗保的行为。例如,济宁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2021年至2023年间,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向82家保险公司投保个人意外健康险,并故意制造意外受伤事故20余起,采取重复索赔方式恶意骗取保险理赔金200余万元。目前,多名罪犯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处八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四是,聚焦信用卡不正当“反催收”中介,紧盯以“代理维权”“债务减免”“征信修复”等名义,向持卡人收取高额费用,向发卡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进行恶意投诉,非法牟利的行为。例如,2025年,济南市公安机关破获的“反催收联盟”案件被各大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的。“反催收联盟”打着金融维权的名义,敲诈金融机构,拒不偿还贷款,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这类犯罪今年也是我们打击的重点。 五是,聚焦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中介和国际期货代理,紧盯以“荐股”“投资国外股票期货市场”等名义的非法牟利的行为。例如,去年,青岛公安机关成功侦办了涉及5省10地市的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打掉非法荐股犯罪团伙8个,涉及客户1000余人,主犯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类犯罪也是今年我们打击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