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记者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家(市直、高唐、阳谷、临清、东阿、冠县)仲裁院通过省人社厅检查验收,被评为省级示范仲裁院。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仲裁员79人,其中,专职仲裁员59人,兼职仲裁员20人,全部实现持证办案。全市共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2032个,调解员7307人,实现了大中型企业、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调解组织全覆盖,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50%。自2016年起将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截至2017年,全市培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3300余人,培训合格人员发放《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3100余人次,培训合格率95%。
今年根据办案实际需要,将依法从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军队及聘用单位文职人员工作主管部门、司法、工会、企业组织等相关机构的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中聘任兼职仲裁员,扩大仲裁员队伍,发挥兼职仲裁员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作用。今年将全面推进仲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推广使用调解仲裁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与市中级法院、司法、法制办的协调联动机制,通过疑难案例分析、理论研讨、调解员仲裁员培训等方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实现调裁审的有机衔接。(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于欣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