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2日讯 闪电新闻记者今天从济南市高新区教育体育局获悉,高新区小学招生报名工作近日启动,家长应于6月15日——21日期间,登陆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http://innovation.jinan.gov.cn/index.html),通过点击“2020年高新区小学招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为85554882,如确有特殊情况错过网上报名或者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网上报名的,请及时联系学校。
此外,针对家长常见的疑问,高新区教体局还发布“十六问十六答”,给大家答疑解惑。
1.我们是高新区户籍,孩子入学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年满六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
(2)学区内有常住户口、监护人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即户籍与房产在学区内,户籍迁移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31日),以户口本记录的迁移时间为准。房产系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完全所有,房产登记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31日),以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正式发票)为准。(备注:招生范围不包括学区内单位、商业用房、公建用房、公寓等)
(3)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
2.我们户籍在高新区,家中有2020年入学的儿童,请问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学区内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区内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们户籍在高新区,想知道户口所在地对口哪所学校,怎么查询?
答:(1)5月底可以查看学校门口张贴的学区公示图;
(2)5月底通过学校网站查询;
(3)5月底通过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
(4)电话咨询各招生学校(联系电话见后面)。
4.我在高新区购买的公寓,若户口迁入到该公寓后,孩子能否在附近学校入学?
答:学区的招生范围一般不包括学区内单位、商业用房、公寓、公建用房等,若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籍已迁入该公寓,且监护人有该公寓房产证并已实际入住,同时监护人双方能提供房产部门开具的在本市无其他住房的证明,则可以视当年附近学校招生情况而定。若附近学校招完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则可以安排在该校入学;若该校无空余学位,则协调安排到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5.我们全家在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居住,孩子能不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所属的小学上学?
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1.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无房(需提供房产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房产属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2.祖孙三代同住且同在一个户口簿上,户籍及房产在学区内。
备注:具备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第二批次录取。若学校第一批次录取完无空余学位,则协调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
6.我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户口在外地,孩子在本区报名上学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年满6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
2、在高新区居住或暂住并在高新区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监护人中至少一人需同时满足在高新区的居住证(暂住证)、务工证明[合法用工合同(含五险一金或社保)或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税证明)]满一年以上方可报名。
7.我孩子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入学,报名时须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答:(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居住证(或暂住证):父(母)持有在高新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且满一年(截至2020年8月31日)。居住证(暂住证)在其他区县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
(3)购房或租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或正式租赁合同。购房或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内;
(4)务工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提供由劳动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工合同,劳动部门开具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完税(或免税)凭证;以上材料须满一年。
8.高新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去哪些学校就读?
答:中心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统一招生,依据学校空余学位及量化赋分结果协调安排。
高新东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到高新区科航路学校、高新区大正小学、高新区黄金谷学校、高新区鸡山小学报名。
章锦片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高新区章锦小学报名。
高新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就近报名,视学校学位情况录取。
9.我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交上了材料,是否一定能被录取?
答:按照济南市教育局提出的“市级指导,县(区)为主体,积分量化,公平公正”的原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量化赋分办法,优先安排赋分较高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由于空余学位有限,需要依据家长所交的材料进行量化赋分,根据空余学位数,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4号)的文件要求,“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对于未被我区录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做好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
10.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所需的材料我基本上是齐全的,只是因为疏忽,我们夫妻双方都没有办理居住证,可以参加赋分吗?
答:很遗憾,您没法参加赋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号)文件精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依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量化赋分中,父母双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材料齐全,才可以参加量化赋分。
11.我是济南市市民,在高新区已购房,但户口不在高新区,能否在高新区报名入学?
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零择校”、“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的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建议家长先迁户籍到高新区,实现房产、户籍、长期居住三者一致,然后到对口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12. 我是外来务工人员,户口不在高新区,在高新区买房且实际入住了,今年我孩子能上我房子所在学区的学校吗?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是不划定学区的,您需要准备齐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参加今年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量化赋分,根据赋分情况确定是否能被录取。
13. 我在高新区购得房产一套,2020年9月1日以后交房,今年能否在该房产对口学校报名入学?
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户籍与居住地相结合”的招生原则,期房业主子女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范围。对未能在招生报名前迁入户口并实际入住的期房业主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招生规定解决入学问题。待交房后实际入住并迁入户口后,在所在学区学校相应年级班额未满的前提下,监护人可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同意接收可办理转学。
14.我和孩子在高新区属于单位的集体户口,在高新区租房,孩子今年如何报名上学?
答: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入学没有固定学区,待招完房产、户籍、长期居住三者同时具备的适龄儿童后,根据本区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协调安排。监护人于6月30日至7月10日期间拨打教育科电话88871549,协调安排。监护人需提供:(1)监护人双方身份证;(2)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高新区集体户口);(3)在高新区租房证明(正式租赁合同);(4)监护人双方在本市的无房证明(房产部门开具)。
15.孩子户口及监护人房产在高新区并在此居住,孩子在其他区上小学,今年小学毕业,能否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上初中?
答:按照济南市小学升初中政策,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每个初中都有对口的一个或多个小学,原则上需要直升对口初中。若孩子需要转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监护人需提供学区内户口、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到对口初中登记,若对口初中有空余学位可以办理转学。
16.孩子户口及监护人房产在高新区并在此居住,孩子在其他区(或外省市)上学,若转回户籍所在地上学,怎样办理转学?
答:监护人需提供学区内户口、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到对口学校登记,若对口学校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学校可以办理转学;若对口学校相应年级无空余学位,由教体局协调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一般不准办理转学。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洪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