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故意隐瞒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等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日讯 4月2日下午6点,山东省2022年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二十场举办,介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申延军表示,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公安机关对故意隐瞒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等不服从疫情防控规定、造谣传谣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及时依法处理,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安全顺利有序进行。

3月份以来,全省已查处各类涉疫情违法案件210起。惠民县陈某从外地返回后,未按要求向社区报备,也没有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并且在防疫人员明确告知其需居家隔离观察后,仍然私自外出,其行为扰乱了防疫秩序,构成违法,被依法拘留。此外,全省还立案侦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刑事案件11起。莱阳市黄某、王某在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刻意隐瞒外出务工和旅居史,未按要求报告行程,并且多次进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后经核酸检测呈阳性,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高唐县王某,在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拒绝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提供真实情况,隐瞒行程史,其核酸检测为阳性,造成疫情传播严重风险,以上人员均被刑事立案侦查。

申延军强调,疫情防控是全社会、每个公民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包括:拒不配合信息核查或身份登记,拒不参加核酸检测,不按要求居家或集中隔离,违反封控区、管控区规定、私自外出参加聚集活动,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侵犯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人身安全,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以及造谣传谣,恶意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伪造、变卖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证明文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及时依法打击处理并公开曝光。

闪电新闻记者 张雨  报道

来源: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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