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五莲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发布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2日讯 4月12日上午,五莲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五莲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培俭,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永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艳波出席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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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国土调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五莲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技术保障,始终把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分阶段、分层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了“三调”数据成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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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工作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调查总原则和坚决落实“毫不动摇 寸步不让 虚报严惩 讲清原因”十六字方针,确保数据成果质量。一是严格县级核查标准,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在“三调办”成立县级综合技术指导和核查组,对各类初始调查成果及时核查,及早发现典型质量问题,纠正工作偏差,消除问题隐患。二是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应用“互联网+调查”新机制,利用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正射影像图和内业预判信息,“逐地块”调查图斑的边界、地类等信息。三调外业举证有专用的“互联网+”举证云平台,支持实地拍摄举证照片并实时上传,贯穿“三调”工作全过程。三是加强作业人员培训,“三调办”、作业单位人员和项目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各项的专题业务培训、技术培训,熟练掌握了内外业作业流程;组织所有技术单位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邀请自然资源部“三调”专家授课;建立了严格的作业单位管理制度,联合监理单位对作业单位工作开展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考核,督促作业单位保质保量的完成五莲县“三调”相关工作,并以此强化对自然资源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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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措施,五莲县“三调”成果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获得省、市领导的一直好评。在此过程中,建立了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莲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22年4月12日)

五莲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莲县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日政办发〔2018〕6号)和《五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莲政办发〔2018〕8号)要求,五莲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按照“对调查的真实性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的原则开展,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20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汇集了11.57万个调查图斑数据。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9863.54公顷(74.8万亩)。其中,水浇地4537.72公顷(6.81万亩),占9.1%;旱地45325.82公顷(67.99万亩),占90.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1525.83公顷(17.29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3.1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5193.8公顷(22.79万亩),占30.4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1152.38公顷(31.73万亩),占42.4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968.04公顷(2.95万亩),占3.9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3.49公顷(0.04万亩),占0.05%。

(二)园地13678.49公顷(20.52万亩)。其中,果园12932.44公顷(19.4万亩),占94.55%;茶园347.71公顷(0.52万亩),占2.54%;其他园地398.34公顷(0.6万亩),占2.91%。

(三)林地48879.51公顷(73.32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2554.01公顷(48.83万亩),占66.6%;竹林地2.65公顷,占0.01%;灌木林地3162.87公顷(4.75万亩),占6.47%;其他林地13159.98公顷(19.74万亩),占26.92%。

(四)草地1593.42公顷(2.39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25.15公顷(0.0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五莲县只有内陆滩涂25.15公顷(0.04万亩);无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沼泽地。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418.19公顷(23.13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171.52公顷(4.76万亩),占20.57%;村庄用地9675.59公顷(14.51万亩),占62.75%;采矿用地2387.73公顷(3.58万亩),占15.4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83.35公顷(0.28万亩),占1.19%。

(七)交通运输用地2838.23公顷(4.2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84.35公顷(0.13万亩),占2.97%;公路用地1891.31公顷(2.84万亩),占66.64%;农村道路862.57公顷(1.29万亩),占30.3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145.25公顷(10.7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500.42公顷(2.25万亩),占21%;水库水面3260.85公顷(4.89万亩),占45.64%;坑塘水面1743.03公顷(2.61万亩),占24.39%;沟渠503.6公顷(0.76万亩),占7.05%;水工建筑用地137.35公顷(0.21万亩),占1.92%。

“三调”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五莲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五莲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五莲县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五莲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莲县融媒体中心 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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