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次充好,Lululemon被罚!

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露露乐蒙(Lululemon)关联公司露露乐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14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2021年10月1日起,露露乐蒙贸易将部分上述产品(共59件)用于其在北京所属的9家店铺销售,标价1380元/件。截止2021年11月3日,共售出51件,销售额共计67205.34元。已售出的产品未能追回。露露乐蒙贸易获利23431.05元。货值金额共81420元。最终,其被罚款81420元,没收违法所得23431.05元,并没收非法财物。

责编|翟巧红     编辑|张素玲

来源|中新财经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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