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个特困行业缓缴企业社保费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缓缴企业社保费,广东省税务局筛选出可能符合缓缴条件的缴费人名单,截至5月25日,广东地区(不含深圳)已有3.2万户企业申请缓缴社保费。

缓缴政策适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所有企业,这5个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缓缴费款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广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负责人介绍,在5月12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当天,缓缴政策即在广东落地。”

“由于疫情反复,消费低迷和资金紧张已成为当下公司生存发展的主要困难。”广州酒家集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在社保费缓缴政策出台,可帮助餐饮企业大幅缩减艰难时期的经营支出,保障了酒店的正常经营和岗位稳定。

根据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缓缴的费款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为最大力度扶持企业,广东省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统一执行最大缓缴期限。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缓缴后,缴款期限将统一调整为最迟的补缴时间。无需企业按月申请缓缴当月社保费。

来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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