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6日讯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济南市出台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自本月起,济南市对中小微企业可阶段性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含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正常申报缴费,并按规定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目前济南市医保部门已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名单设置了缓缴程序,名单内的19.3万户中小微企业可“免申即享”缓缴政策,缓缴资金规模达16亿元,将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据了解,参加济南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均在本次职工医保缓缴范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
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职工医保缓缴政策可追溯到2022年7月,也就是说如中小微企业尚未缴纳2022年7月份的职工医保,7月至9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含个人缴费部分)可直接纳入缓缴范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已完成2022年7月份医保费缴纳的中小微企业,可顺延缓缴2022年8月至10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2022年8、9、10月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缓缴参保登记月至2022年10月的职工医保。
重要提示:符合缓缴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如存在职工医保欠费,可在补齐2022年6月及以前月份职工医保欠费后申请享受缓缴政策。
更人性化,免申即享与企业意愿相结合
1.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由市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缓缴企业名单,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增加缓缴标志。
2.名单范围内的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通过医保部门网上经办服务系统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直接确认是否享受缓缴;
3.不在名单范围内企业,如符合缓缴条件,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缓缴企业名单。
待遇不变,缓缴企业职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缓缴期间,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和生育保险可按原渠道享受报销待遇,并按规定正常报销生育医疗费,享受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等待遇。同时,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账户(含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正常计入。
缓后需补,未按时补缴将产生滞纳金
本次职工医保缓缴政策期限为3个月。缓缴到期时,企业应及时补缴缓缴期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否则将产生滞纳金并影响企业后续职工医保缴费和职工享受医保待遇。缓缴7月至9月费款的,需在10月底前补齐,未按规定补齐的自10月1日起开始计算滞纳金,7月至9月期间不计算滞纳金。缓缴8月至10月费款的,需在11月底前补齐,未按规定补齐的自11月1日起开始计算滞纳金,8月至10月期间不计算滞纳金。
答疑解惑:
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离职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缓缴期间,如参保人离职、申办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或转移到外地的,用人单位应为其补齐缓缴期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后办理参保人的减员手续。
缓缴期间企业可以办理注销吗?
可以,如企业不再经营,应在办理注销手续前足额缴纳缓缴期间的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