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8日讯 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办“走在前、开新局”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七场,介绍山东持续推动民生改善情况。“十四五”期间,山东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聚焦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推进互助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志毅表示,“十四五”期间山东将健全网络,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县级层面,至少建有1处以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在乡镇(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村(社区)层面,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在家庭层面,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
山东将增加机构养老服务供给。聚焦困难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优化发展布局,增强护理功能。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优先支持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提升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聚焦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加大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供给,鼓励单独建设认知障碍照护机构,或在机构中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聚焦社会老年人养老需求,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机构,扩大供给,提高质量。
此外,山东将加大创新,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创新运营模式,以专业养老机构为主体,一体托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 “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创新服务载体,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原则,提供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创新智慧养老,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和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十八大以来,国家多次提出要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士功介绍,2022年3月,按照国家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统一安排,山东作为全国第一批省份,顺利完成全国统筹信息系统部省对接。
山东精准施策,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深入开展“社保政策你我他”宣传活动和“政策找人”专项行动,开展政策精准宣传,让群众“零距离”了解社保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让群众明白参保缴费、明白享受待遇、明白办理社保业务,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截至2022年6月底,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分别达到3293.3万人,比十八大前增加1230.1万人。
十八大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山东省多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自2016年起实现同步安排、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22年调待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超过3100元。
年金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近年来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山东大幅提升企业年金覆盖单位和人数。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6090个企业(不含人社部备案的企业年金计划,下同)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较上年增加1055个,增幅20.95%;参加职工人数达到106.63万人,较上年增加11.56万人,增幅12.17%;基金总额684.21亿元,较上年底增加127.23亿元,增幅22.84%,基金规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排名第5位。加快推动职业年金发展。在全国率先实现职业年金投资运营,覆盖全省机关事业单位325.2万参保人员。截至2022年6月,职业年金基金规模达到1259.71亿元,累计为参保人员运营增值156.25亿元,累计为46.7万改革后退休人员发放职业年金待遇38.6亿元。
今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个人养老金制度,也就是第三支柱。国办发〔2022〕7号文件的印发,是国家对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对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具有标志性意见。前期山东省按照国家要求申报了试点城市。
今年下半年,山东将集中时间、精力,学习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做法,深入研究山东省年金政策,进一步扩大第二支柱覆盖面。待国家印发个人养老金配套政策、批复试点城市后,加大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更多参保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