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订动物防疫法规 鼓励对饲养猫实施狂犬病免疫

原标题:上海修订动物防疫法规 鼓励对饲养猫实施狂犬病免疫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上海频道

记者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于10月28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针对上海超大型城市动物防疫工作的特点和需求,对多个方面作出规范,在要求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的基础上,提出鼓励对饲养的猫实施狂犬病免疫,具体要求参照犬只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此次修订一方面是确保《条例》与上位法保持统一和衔接,另一方面也解决动物防疫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疫病监测能力有待加强、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有所滞后等风险隐患,提升动物疫病整体防控能力。同时,针对家养宠物、流浪动物的免疫和管控,室内动物园、“撸猫馆”等新兴业态的监管等新问题,《条例》结合上海动物防疫工作实践需求和有益经验,也在制度层面予以回应。

近年来,各种各样的宠物观赏、投喂场所愈发常见。《条例》规定,在商场等公共场所开设室内动物展示及互动体验场馆,提供观赏、接触、投喂动物等经营服务,按照国家和上海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室内动物展示及互动体验场馆应当按规定取得相关动物的检疫证明或进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确保饲养动物的区域和其他区域相对独立,并根据动物的规模和种类,配备必要的专业防疫人员、设施设备和药物耗材,对动物采取免疫、检测、消毒、驱虫、隔离、防逃逸等有效防疫措施,避免动物传播疾病。

《条例》明确上海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为动物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并结合中心城区未设立农业农村部门的实际情况,规定由区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相应的动物防疫管理职责;同时强化动物饲养、屠宰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等主体的防疫责任。

聚焦疫病风险,《条例》要求细化、创新防控制度。包括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制度,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定实施动物疫病监测计划,鼓励开展动物防疫技术创新和常见、多发动物疫病兽药研制;加强疫病源头治理,支持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严格落实动物饲养、屠宰等相关场所开办、运营的防疫条件和要求,逐步推进饲养猫狂犬病免疫;明确流浪犬、猫管理职责分工,完善相关管控与处置机制要求等。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陆峥嵘介绍,作为超大城市,上海目前的趋势是养殖类动物在减少,城市动物在增加,因此这部法规更加重视城市动物的管理,包括居民饲养的宠物、流浪猫犬等,主要预防的是狂犬病,尽管发病率很低,但管理和免疫必须做在前面。接下来,将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科学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构建有效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屏障和预警体系。

来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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