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5日讯 日前,德州市德城区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发放到位,惠及全区2.49万退休人员。
据了解,此次调整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1元养老金;挂钩调整按两部分计算,一部分按2022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5%确定月增加额,另一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确定月增加额。适当倾斜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地方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
通讯员 张晶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