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悬赏公告!

原标题:济南法院悬赏公告!

来源:各区县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琰楠与被执行人韩天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韩天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琰楠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韩天宇,男,汉族,1991年11月28日出生,住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六路1000号,身份证号:372301199111280316。

执行案号:(2023)鲁0102执3800号

执行依据: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02民初756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截止到目前被执行人韩天宇应偿还申请执行人王琰楠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9324元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6095元,执行费等。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韩天宇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1-81691332

联系人:张法官

执行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商广玉与被执行人黄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商广玉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美,女,1984年08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槐荫区腊山北路2号14号楼3单元40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1425198408160201。

执行依据:(2023)鲁0103民初5730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455130元及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黄美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2567179,联系人:王法官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时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宋三香申请执行悬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向本院提供公告所示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的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钱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人举报的奖励优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闫敏,(曾用名闫纪运),男,汉族,1976年5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2197605027517。

家庭住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大金新苑15号楼2单元801号;

执行依据文书号:(2021)鲁0104民初7825号;

执行案号:(2022)鲁0104执356号;

执行标的:3400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电话:马法官 0531-85030287。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鲁0112执555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银座汽车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通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大连通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山东银座汽车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大连通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保税区中港路9号国际车城A座100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2MA0QDDGD5M。

法定代表人:戚婧泽,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执行依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1)鲁0112民初977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983500.13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大连通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1905156

联系人:顾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238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鲁0112执575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曹长华与被执行人张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曹长华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被执行人张岩的财产线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岩,男,1997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裴家庄315号,身份证号码:37011219970301101X。

执行标的:17239.08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岩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0月25日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1905153/81905184(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3238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峰、郭正鑫、刘召金、张代兰与被执行人李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森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郭峰、郭正鑫、刘召金、张代兰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森,男,1979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章丘市明水汇泉路85号,身份证号码:370181197910204432。

执行案号:(2014)莱城执字第750号

执行依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莱城民初字第197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赔偿金380930.8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李森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发放悬赏奖励。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登记顺序发放。

举报电话:0531-76213368,0531-76212708。

联系人:王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来源丨各区县法院

来源: 济南中院
编辑: 杨凡
审校: 侯峰峰
主编: 崔维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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