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律解|清洁工闻了雇主家臭肉突发脑梗 责任谁担?律师:谁主张谁举证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2日讯 近日,重庆家政工刘女士在雇主家做清洁时,闻到厨房腐肉散发的恶臭气味后晕倒,随后突发脑梗。至今,刘女士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生活无法自理。对此,刘女士一家要求雇主承担至少七成的医疗费,这让雇主无法接受。

配图与原文无关

对此,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程燕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刘女士在雇主家突发疾病,赔付问题涉及用工关系的区分。常见的两种用工关系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调整;劳务关系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者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范围。

当劳动者自身发生人身伤害时,劳动关系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走工伤理赔程序,适用无过错原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务关系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向侵权人主张权利,适用过错原则,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认为是因雇主家冰箱的臭味引发了脑梗,那么刘女士应提供司法鉴定或相关医学证明。如果没有证据,她的主张就得不到支持。

虽然双方建立了雇佣关系,但是雇主在此事上并无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并且也无法证明冰箱臭味与导致脑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难以让雇主承担责任。

最后提醒广大业主,在选择家政服务时,应优先考虑具备资质、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政公司,并尽可能签订明确的责任条款。


闪电新闻记者 张微  报道

来源: 闪电新闻
编辑: 张微
责编: 焦蕾
审校: 梁延菊
主编: 董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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