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近日
广东、河南、辽宁的
一些城市已明确
2025年可以
有序、限时或在限定区域
燃放烟花爆竹
01
关于烟花爆竹燃放,多地官宣
东莞
1月13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东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明确,允许烟花爆竹燃放的时间段包括: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6时至23时。
该通告还划定了具体的燃放区域以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该通告自2025年1月2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2月12日。
佛山顺德
2024年12月23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官网发布《关于2025年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除以下可燃放的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2025年1月22日至2月12日(农历春节期间,即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通过调整双休日与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实现连休的休假时段,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印发的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为准。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春节期间的8时至23时,其他法定节日的10时至22时。
昆明
1月17日,“云南发布”公布2025昆明烟花爆竹燃放时间。
昆明市5个主城区和3个开发(度假)区2025年春节经营和燃放的时间是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2025年1月19日至2月12日,共计25天)。
禁止在11类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昆明市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重点防火单位、商场超市等11类地点和区域,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全年(包括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南京
1月18日,“南京广播电视台”发布南京市2025年春节禁限放烟花爆竹政策。
南京市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区域包括:
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浦口区及江北新区全域。栖霞、江宁、六合、溧水、高淳区部分区域。
在全市非禁放区,继续设置20个引导性集中燃放点,引导市民有序燃放。
燃放时间:2025年1月28日(农历除夕)至2月12日(正月十五)。
郑州
根据郑州市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郑州市发布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提示:
允许燃放时间:
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如:拉炮、摔炮、砸炮等;禁止燃放主体升空的烟花爆竹,如:礼花弹、旋转类、双响炮等;禁止燃放“三无”产品。
丹东
1月16日,丹东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
限定燃放时间:
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8时至22时可以燃放,其中1月28日(农历除夕)、1月29日(正月初一)、2月12日(正月十五)全天不限时。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沈阳
2025年,沈阳市继续执行《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80号)。
禁止区域范围:
沈阳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大东区四环路以内行政区域。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沈北新区京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禁止区域”详细的边界范围将明确到街路和小区,由相关地区政府通过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禁止区域外禁止销售和燃放的地点和区域。
大连
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区域为: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全域;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甘井子街道、椒金山街道、中华路街道、周水子街道、泡崖街道、机场街道、泉水街道;高新区凌水街道、七贤岭街道。
管控区域内及文物保护单位等13类管控场所(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02
烟花爆竹也有等级
烟花爆竹产品按照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大小,分为A、B、C、D四级。
A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B级: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C级: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D级: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很小的产品。
国家安全生产专家、江西省花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周包财表示,“烟花爆竹分为两类:A、B级叫专业燃放类,由有资质的燃放公司燃放,燃放人员都要取得安全作业证,就是大型烟火晚会燃放的,不允许个人燃放;C、D级叫作个人燃放类,一般在烟花店,广大的消费者去买的就是这种。”
03
买烟花爆竹要做到“五看”
看经营者证照
应在有销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
看产品级别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烟花爆竹按照药量及所构成的危险性大小,烟花爆竹产品分为A、B、C、D四级。普通消费者应选择C、D级产品。
看外观标志
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现象。产品标识标志应完整、清晰,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中文燃放说明应清楚。
看安全引线
安全引线,是一种能控制燃烧速度的外部裹有一层防水清漆的,颜色一般为绿色的引火线。
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除摩擦类和部分线香类外)应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
看产品种类
爆竹类产品要注意引火线长度和结鞭牢实度,不松垮。
吐珠类产品应选购筒体较粗、硬,引火线较好的产品。
升空类产品应选购安装牢固,导向杆完整,粗细均匀,平直的产品。
组合类和喷花类产品要注意产品结构必须牢实不松散、筒体结实、较硬较厚,引火线必须是绿色安全引线。
04
燃放安全要注意
消费者应关注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等燃放政策规定,自觉遵守当地政策要求,在允许燃放的时段和区域,正确、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场地有讲究
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在空旷的地方进行,尤其要远离加油站、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
为了防止发生火灾,严禁在阳台、室内、仓库、场院等地方燃放鞭炮,不要在棚户区、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附近及高压线下面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也不允许在商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燃放。
仔细阅读说明书
燃放前应认真阅读包装的警示语、燃放说明、注意事项,燃放烟花爆竹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喝酒后不要燃放。
未成年人慎用烟花爆竹,燃放时一定要有家长陪同。同时也要教育孩子,在燃放时千万不要互相投掷或装在玻璃瓶中、丢进井盖里,以防伤人。
出现异常谨慎查看
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未点燃或断火现象,千万不要马上再点火,更不要伸头、靠近观看。一般间隔15分钟后再去处理,避免炸伤眼睛、脸部和手指。
05
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小心违法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烟花爆竹能否在网上进行买卖?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但是,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卖烟花爆竹需要办什么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数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