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六则批复,同意设立聊城科技职业学院、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日照科技职业学院、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临沂城市职业学院、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5〕48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新设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的请示》(菏政呈〔2025〕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设立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
二、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人属性为民办非营利性。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菏泽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由菏泽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四、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8个。
五、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所需经费由学院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提供充足的经费,以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的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5〕47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新设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的请示》(临政报〔202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设立临沂城市职业学院。
二、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人属性为民办非营利性。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临沂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由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四、临沂城市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8个。
五、临沂城市职业学院所需经费由学院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提供充足的经费,以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临沂城市职业学院的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临沂城市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5〕46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设立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的请示》(枣政呈〔202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设立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二、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人属性为民办非营利性。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枣庄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由凡华教育产业发展(枣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四、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8个。
五、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所需经费由学院理事会负责,理事会应提供充足的经费,以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的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日照科技职业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5〕45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设立日照科技职业学院的请示》(日政呈〔2024〕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设立日照科技职业学院。
二、日照科技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人属性为民办非营利性。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日照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日照科技职业学院由山东五征教育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四、日照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8个。
五、日照科技职业学院所需经费由学院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提供充足的经费,以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日照科技职业学院的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日照科技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5〕44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请示》(济政呈〔202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设立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人属性为民办非营利性。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济宁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由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举办,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四、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6个。
五、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所需经费由学院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提供充足的经费,以保证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领导,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聊城科技职业学院的批复
鲁政字〔2025〕43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聊城科技职业学院的请示》(聊政呈〔2024〕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你市设立聊城科技职业学院。
二、聊城科技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聊城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聊城科技职业学院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校机构编制有关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聊城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专科教育专业不超过6个。
五、聊城科技职业学院的办学经费由你市负责安排。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聊城科技职业学院的领导,做好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聊城科技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紧密对接服务地方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