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9日,郭先生花5.5万元,通过销售介绍,在日照东港区购买了一个安居·尚美城小区车位。“2022年的时候跟我说,你不用着急,这个已经报给公司了,你这个会给你办证的。后来一个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说王某把钱拿走了,没给我们。你起诉王某吧,现在就是你想要,你就给我们签个协议,签个合同,就租给你。”郭先生告诉《生活帮》记者,经过与安居·尚美城车位销售甲方日照昆宇传媒有限公司沟通,他得知,当初与他签订协议书的销售人员王某未将收到的车位款交给公司,涉事的员工已经被刑拘了,公司损失也很大,如今车位不能如约售卖,可以按照一年2000元租金出租给业主,郭先生交了55000元,可以租27年,剩下1000块钱作为保证金,但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他并不满意。
《生活帮》记者联系上日照昆宇传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边是有一个员工牵扯到职务侵占刑事案件,已经在监狱里服刑了,他牵扯的人数有点多,我们跟客户之间相关的事情都交给法务来处理了,下午的时候我让法务给您回个电话。”
代理销售车位的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法务部门会向帮办回复相关情况,但是《生活帮》记者一直没有等到电话。
日照东港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我联系日照昆宇传媒有限公司,日照昆宇传媒有限公司起诉了很多业主,他这个涉及到一个法律纠纷,现在并不是我们主管部门的问题了,主要涉法涉诉我们就不方便介入。”
那么,郭先生的问题如何解决?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孙兴凯:“从公司将王某控告至公安机关并最终使其被判处职务侵占罪的情节来看,该罪名的成立前提是公司已认可王某收取的业主车位款属于公司财产,若公司未认可该款项归属,则王某的行为无法构成职务侵占罪。据此,业主与公司之间的地下车位购买合同已成立,且业主已完成支付车位款的义务。在此情形下,公司应当按约向业主交付地下车位,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业主优先与公司协商处理此事;若协商未果,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