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红内裤”事件名誉纠纷案宣判 判决被告段某发布道歉视频30天不得删除 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
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胖东来“红内裤”事件名誉纠纷案宣判:判决被告段某发布道歉视频30天不得删除;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
来源: 闪电新闻
编辑: 杨杨
责编: 董晓爽
审校: 徐红梅
主编: 郭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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