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30日讯(山东台综合广播)临清民居是中国传统民居建筑典范之一,位于临清市城区运河沿岸,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清民居包括冀家大院、朱家大院、汪家大院、赵家大院等众多民居,大部分为明、清时期建筑。近期,前往临清逛“胡同游”、赏古民居,成为游客们的旅游选择。但不少游客发现,临清的不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出现严重坍塌、破损,这些有名的古建筑不仅闭门谢客,而且也缺乏有关部门的保护。当地居民说,这些古建筑自从评选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有关部门就少有监管,由于维护工作不到位,不少古建筑在极端天气、风吹日晒中轰然倒塌。这些省级、市级、县级文保为何无人修缮、维护、管理及利用?有关部门为何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任凭其消逝在风雨中?这些古建筑保护面临了那些困难?应该如何有效的保护这些古建筑?今天,《一线大调研》栏目重点关注。

近日,记者来到临清市,走访多处古民居,发现大量“定级”与“非定级”古建筑均出现不同程度破损,有的建筑已经完全坍塌,仅剩残垣断壁。这样的景象令人触目惊心、心痛不已。
记者首先来到位于先锋街道办事处福德街的朱家大院。根据临清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朱家大院于2006年便被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年代为明代、清代。可当记者进入民居内却发现,这处省级文保单位,隐藏在成片民居深处,周围既无文物保护标识牌,也未划定相应的保护红线。记者进入朱家大院内,院内一片荒凉景象,不但杂草丛生毫无修整迹象,而且房屋破旧不堪,破损的木质材料与瓦砾堆砌在房前,附近居民告诉记者,朱家大院明清时期为官船度驿之所,门窗等木质构件雕刻十分精美,但现在前院破损严重,实在难以给外地游客介绍游玩。“这个前院损坏的很严重,没法当景区了。人家搬走之后,这个房子就歪了。这是用新砖锵进去的。这个是北房,全部都塌了。没有保护起来。这上面的麒麟,这都是老的。刚才人家潍坊客人来,没让人家看这个,让人家看这个,不知道人家要说什么。”

记者随后来到同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汪家大院,大院门口悬挂着临清市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制作的简介,上面写道,这座始建于清代乾隆年间的大院,是鲁西北地区保存较好的一处徽派建筑。但是记者看到,这处大院大门紧锁闭门谢客,院墙倒塌破损严重,院内一侧建筑竟只剩下门框,木质房体结构散落一地。附近知情的居民告诉记者,汪家大院内两间老房子都已经倒塌了。“我们临清有一个徽商“济美酱园”的汪家大院,但现在你再看看去,大院里有两处老房子都倒塌了。”

记者随后来到聊城市文物保护单位陈家大院发现,院中古宅上长满杂草,建筑本体风貌受损严重。记者了解到,据文物法规定,古建筑修缮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这些已定级的古建筑,有损伤也必须先保存现状,不允许自行修缮。北屋的产权人透露,陈家古宅就存在破损严重、屋顶漏水的现象,去年文旅局工作人员曾前来查看,但今年以来就无人问津,修缮工作始终无法开启。“北屋年前下大雨漏了,不过咱没法整,人家不叫翻(修),不叫动。大门塌了,文旅局过来拍了照就走了。光有其名无其实,没人管,说在临清没有这么好的影白墙,都成这样了,现在没人管也没人问了。你看都搬走了,成这样的破烂也没人修,去年来了四趟,连看带拍带量,今年没信了。”

这些古建筑出现破损的情况有关部门是否知晓?为何疏于管理没有做好修缮工作?福德街街长说,属地部门也在积极保护,没有大面积维修是因为资金不到位。“也在保护,我们通过社区、街道,每年也是打扫卫生,修修路啊,能修的我们都是尽力的去修,政府也是没有什么资金。”
记者又随后查看了云家大院等多处未定级的古建筑,发现临清多数“省保”“市保”“县保”古民居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损。根据文物法规定,这些已定级的古建筑,有损伤也必须先保存现状,不允许自行修缮,而一旦修缮需要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附近居民张先生表示,古民居由于其文物特性大多为私人产权,“修旧如旧”的原则决定了修缮成本及施工工艺要求极高,普通产权人难以承担,而文物保护资金又难以覆盖私人产权古建修缮领域,这使得临清民居修缮停滞。

临清市民张先生:“我们临清有一个政策,翻建要修旧如旧,但修旧如旧呢,又有现实问题,就是费用太高,老百姓拿不起。国家没有资金给老百姓,去修复房子,再是文物,产权是个人的,也没有义务去给他修。有什么义务呢,有管理权,监管权,假如说老百姓要修旧如旧了,他管理你去,你修的行不行。”
修缮资金难以触及,产权归属与保护责任界定模糊,这使得大量未列入开发保护规划的古民居面临自然衰败,就在这样无人问津的状态下,近些年古建筑在雨季中坍塌的速度十分惊人。
居民张先生:“倒塌了得有几十座了。他们的保护也叫善意的破坏,临清古城我没有动,我没有破坏,现在没有开发就等于保护了,从口头上和行动上有保护,但是从资金上没有保护。”
张先生介绍,除了自然倒塌的因素,聊城市文物保护单位单家大院就曾因资金短缺,无力承担维修,已将三间古建筑拆除。“就是单家大院的三间房子,咱们临清的文物局,包括古建筑队,来了以后评估三间房子要修复得要50万,但是老百姓就是拆掉了,拆带以后立刻盖上了红砖房子了,花了不到五万。”

一、省级文保单位近20年“荒废”?保护工作是否缺位?
在临清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的临清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中,汪家大院、朱家大院、陈家大院、单家大院等临清古民居赫然在列。记者注意到,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汪家大院和朱家大院均为临清首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时间为2006年。如今近20年时间过去,这两处省级文保单位为何没有进行修缮、维护并开发利用,而是大门紧锁、无人问津,任凭其毁坏于风雨中?文物部门保护工作是否到位?
临清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文物保护不是遍地开花的。我们可以创造一些条件,逐一逐步的,按照价值的高低,轻重缓急,他的迫切程度,我们每年逐一逐步的进行保护,进行修缮。”
既然是按照文物等级安排修缮顺序,作为省级文保单位的汪家大院、朱家大院为何没有首先安排进行维修?该工作人员坦言,古民居的情况较为特殊,产权归属十分复杂,国有资产不能供个人产权维修使用,而征收过程中,居民意愿难以统一,这导致修缮久未开启。“可是单单这个民居,一是历史方面街区内的,再一个是老百姓居住的,再一个是大杂院,这个条件很有限。为什么没法修,主要他的产权,(政府)争取资金进行维修,不能给个人修房子,这个国有资产流失不好说,再一个是大杂院,不是独门独户的,这就是很麻烦。剩下的好多老百姓的意愿都不一样,再一个老百姓不愿意卖,一个大院里十几户,这个愿意卖那个不愿意卖,主要的困难是大杂院产权的复杂性。”
二、法律明文规定应进行补助,能否打破“先征后修”死循环?
记者查询到,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予以补助;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临清有关部门是否可以不进行征收,而是按照法律规定,对这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提供补助与修缮帮助?该工作人员表示,理论上可以,但是施行起来困难重重。
临清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民间要修,必须按照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进行维修,不是他愿意做个方案,想修就修的,我们地方财政拿出钱来,也得编制文物维修方案,审批后按照方案进行维修,他自己拿钱也不能修,这是文物法规定。他做不到。他首先做一个文物维修方案,然后省保,必须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他这个方案,有红头文件,批准之后,他才能拿着方案进行维修。”
该工作人员称,维修方案审批通过后,就算给予了资金补助,古民居产权人也很难承担维修费用。“正在研究补助条件,补助多少,是10%还是20%。文物维修价格很高,你补助了他20%、30%也好,他也是修不起,甚至好多民居都空着,他这个房子他正好也不需要住,他也不需要修,文物维修资金是高于一般房子10倍20倍的,你叫他按照文物维修的方式修,你给他补助50%他都不干。
三、临清古建筑“观望”中消亡,资金问题并非不作为的挡箭牌。是否研究其他途径?
目前临清对于古民居的“冻结式”保护,是否合理?老房子“修了倒,倒了修”的低效循环是否是负责任的文物保护方式?文物保护“预防为主”的形式是否应该重视?是否应对文物积极修缮、维护、合理利用?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工作以监管为主,已完成部分民居维修方案,资金正在申请中。“你像我们临清,对文物保护还是比较重视的,单就是古城这一块,如果无法修,不动,减少他的人文的影响。监管他,监管他不要大拆大建,住户如果要拆迁,如果要维修,如果要翻建,必须征得各个部门的同意。省保这些大院我们做了维修方案,好几年前我们都做了方案,也征得国家省里的批准同意了,专家评审也通过了,也立项了,逐一逐步申请资金进行维修。”
该工作人员称,他们也在研究采纳他省经验,探索保护模式。“安徽、山西是民居大省,他们多半是征过来属于国有,属于国有资产国家进行维修,还有修好以后作为博物馆、作为民俗展览区域,把它更好的合理利用起来,再一个是企业认领,创造一些条件,让一些有实力的商人、企业进行认领,叫他们进行修缮。再一个老百姓自行自发进行维修,咱监管,咱出了维修方案,老百姓自己拿钱按照咱这个方案进行维修。”

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宋传杰认为:“临清是一个有文化、有历史的城市,曾是大运河通航时期的重要枢纽。但我们看见临清文物保护的现状,深感恨铁不成钢,非常可惜。任何一件文物的损坏,都是文物保护部门不作为的后果。这其中还有两处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即使临清的文物局无能为力,聊城市的文物局、省文物局难道也无能为力吗?三级文物保护部门显然都没有履行好责任。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时,山东用“顶格重视”的态度谋划齐鲁大地的文物保护工作,今年已经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了,我觉得就临清的这个事情来说,各级文物保护部门,没有给群众、给社会交出满意的答卷。
法律条文不能成为纸上谈兵,更不能困住文物保护的手脚,眼睁睁的看着文物沦为废墟。不能仅仅照着规章去工作,我觉得还是没有动脑筋,让文物保护进入了死循环,这个事情必须要尽快解决。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即使这些经验不完全适用于临清,我们也应该勇于创新,寻求突破,探索最有利于文物保护的路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