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6日讯 11月26日上午,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威海市相关领导介绍《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威海作为“中国温泉之乡”,水质优良、矿物质丰富,开发利用价值很高。近年来,威海市持续加大地热资源勘查力度,累计争取各级财政资金568.5万元,选定威海市环翠区温泉汤、威海临港区洪水岚汤等7个区域作为重点靶区,系统查明地热地质条件,科学评价资源可开采量与开发潜力。与此同时,温泉资源保护仍然存在保护力度不足、开发层次低、部门分工协调待加强等问题,目前,现有国家及省级相关法律法规较笼统,因此出台一部规范温泉资源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规很有必要。
为制定《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草案,经威海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提请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威海市人大常委会经初次审议、专题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及多轮修改,于10月审议通过《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
据悉,《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确定了温泉资源的保护性限量开采制度,尤其对于大众比较关心的威海温泉因超采导致的水温水位下降问题,《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作出针对性规定:一是采矿权人需按地质及资源状况保护性限量开采,超控制总量区域不再新设地热采矿权;二是新规实施后新办的温泉取水许可,取水量不得超过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规模(原有许可证延续除外),破解取水与采矿许可量不一致导致的超采问题;三是明确超量开采的法律责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法》处罚。
下一步,威海市将以《威海市温泉资源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温泉资源保护各项要求,加强温泉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促进威海市温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