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历下》 不动产“带封过户”执行新模式,解锁不动产处置新路径

  

在房产交易中,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往往陷入 “处置难、折价高、周期长” 的困境。由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与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法润历下》节目邀请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级法官李硕,与山东圣义(济南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诚发律师一同,聚焦“不动产带封过户执行新模式,解锁不动产处置新路径”主题,通过深度剖析经典案例,打破传统认知,让查封房产也能合法有序交易,实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买受人多方共赢。

一、查封房产传统处置模式的痛点

法院对查封房产的传统处置主要依赖司法拍卖,该方式存在诸多突出问题:房产起拍价需在评估价基础上降价 30%,流拍后二次拍卖再降 20%,最终成交价可能仅为实际价值的 56%,被执行人因资产大幅缩水抵触情绪强烈,也可能导致申请执行人债权无法全额受偿。同时,整个拍卖流程长达半年左右,期间被执行人需额外承担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进一步加重各方负担。我国法律虽允许当事人自行处置查封房产,以市场价实现共赢,但传统自行处置需先解封再过户,存在被执行人转移房产、携款跑路或房产被其他法院轮候查封的风险,导致债权人不敢轻易同意,这一合法处置路径难以落地。李硕法官坦言:“传统模式要么让财产大幅贬值,要么让交易充满风险,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很难满意。”

二、“带封过户” 模式的提出与法律支撑

面对传统处置模式的困境,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创新性地提出 “带着查封过户” 的思路。传统观点认为查封财产不得处置,相关法律法规也有类似表述,但从立法本意来看,查封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而非绝对禁止财产处置。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中 “探索建立被执行人自行处置机制” 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司法解释确立的查封效力相对性原则,这一创新思路获得了坚实的法律支撑。经与专家学者深入探讨研究,查封的相对效力说成为 “带封过户” 模式得以实现的核心理论依据。

三、“带封过户” 的操作流程与推广成效

不动产 “带封过户” 执行模式的操作流程清晰严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申请自行处置被查封不动产,由法院、公证机构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调解,达成合意并寻找到买家后,买房人将购房款提存至公证机构专用账户,法院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部门先将房产过户给买家再解除查封,最后公证机构依据和解协议清分房款,扣除执行费、公证费后,分别支付给债权人、抵押权人,剩余款项退还被执行人。

2024 年 10 月 16 日,济南中院、市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不动产自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细化明确了 “带封过户” 流程。截至 2025 年 11 月底,历下法院已通过该模式成功处理案件 79 件,处置不动产 79 套,建筑面积达 9700 平方米,成交金额 1.84 亿元。该模式先后获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制度创新 “擂台赛” 第一名,入选商务部自贸试验区第六批 “最佳实践案例”,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目前山东省高院正制定相关规定,推动模式在全省全面推开。“从全国首例到全省推广,我们用实际成效证明了这个模式的可行性和优越性。” 李硕法官说道。

四、“带封过户” 的典型应用场景

“带封过户” 模式在实践中展现出极强的灵活性和适用性,覆盖多种复杂场景。在全国首例 “带封过户” 案件中,被查封房产以 112 万元成交,与评估价相当,申请执行人 90 余万元债权全额受偿,剩余款项退还被执行人,实现多方共赢;针对买家资金不足的情况,法院运用民法典预告登记制度办理 “双预告登记”,让买受人成功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既解决购房资金问题,又保障银行债权;在家事纠纷中,男方通过该模式变现房产,支付女方 100 余万元补偿款并还清银行贷款,高效化解离婚财产分割难题;对于未办理产权登记仅网签备案的房产,法院协调先办产权证再启动过户,帮助被执行人盘活资产、偿还欠款;该模式还从执行阶段延伸至诉前诉中阶段,在审判过程中即可完成房产处置,避免额外成本;同时成功破解多轮查封、多重抵押房产的处置困境,通过多方调解平衡利益,一次过户可解决多起纠纷。

五、“带封过户” 的关键保障与相关费用

公证机构在 “带封过户” 中发挥关键作用:通过公证调解分流法院执行案件,缓解 “案多人少” 压力;借助公证提存实现程序可逆,若过户前出现新查封,购房款可全额退回,保障买方资金安全;通过办理不可撤销委托公证,代为办理交税、过户、解押等事宜,确保流程顺利推进。为防范被执行人贱卖房产,法院会查询其关联案件、征求各方同意,并通过多重评估保证成交价贴合市场价;在买家寻找方面,除被执行人自行寻找外,法院还对接了房产中介、阿里拍卖、京东拍卖等平台,并正在搭建公益性特殊资产自主交易平台,拓宽交易渠道;针对腾房痛点,模式明确将腾房程序提前至款项清分前,且在相关协议中约定,被执行人逾期未腾房则视为放弃房屋内物品所有权,由买方单方处置。

费用方面,除法院执行费及二手房交易可能产生的中介费外,“带封过户” 需支付公证费,收费标准为房产成交价格的千分之五加 2000 元,收费清晰透明。李硕法官总结:“‘带封过户’的核心就是用严谨的流程防控风险,用高效的机制保障权益,让每一方都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利益最大化。”

节目嘉宾

李硕,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级法官

全市法院十佳法官助理

全市法院优秀法官

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节目嘉宾

刘诚发 山东圣义(济南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青联委员

山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自贸区专业法律委员会委员

济南市第九届律师代表

济南市律师协会第九届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诚发律师凭借专业的技术背景及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可为客户在公司运营、经营中高效分析公司核心特征,找准案件关键点,并根据实际案件情况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同时可为客户进行专利深度挖掘,还可指导客户根据企业情况进行商业布局,提升客户商业体系竞争优势。

《法润历下》节目介绍:

 近年来,历下区精准普法工作在发展快车道上铿锵前行,以精准普法为重点,围绕差异化法律需求,聚焦普法对象、渠道、内容,积极回应群众个性化法律需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区居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法润历下》节目,通过融媒体直播的形式,借助传统媒体与网络传播双重渠道,实现“互联网+”的精准普法。

《法润历下》节目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法润历下》节目继续邀请济南众多知名律师与多领域各行业专家做客直播间,带来系列普法精品课,聚焦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

《法润历下》节目 每周六 15:00-16:00 山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S3直播间 


来源: 广播音乐生活节目中心
编辑: 张锦锦
责编: 谭超杰
主编: 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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