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地调整烟花爆竹政策:一地划出全时段可燃放烟花区域

山西省调整烟花爆竹全面禁放政策之后,省内各地陆续颁布了涉及本地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有关通告。

例如,晋中介休市人民政府1月6日在相关通告中划出了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和允许燃放区域。

其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等。

限制燃放区域北至纬一路、南至南外环、东至龙凤河、西至西外环。通告提到,农历腊月二十三、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农历正月十四至正月十六,在限制燃放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未经公安部门许可批准,一律不得在禁放、限放区域内燃放。

介休这份通告还明确,除禁止燃放、限制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全时段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中,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应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标准的C级、D级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燃放A、B级及C级架子火、礼花弹等需要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吕梁市人民政府也在1月7日发布通告称,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不同于介休,吕梁在主城区内划定限制燃放区域,在限制燃放区域内设置了48个集中燃放点,允许在规定时间燃放规定种类的烟花爆竹,其他地点或时间仍禁止燃放。其中,允许燃放的时间为元旦、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十六、正月二十六、二月初二。当地特注明,在限制燃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燃放点、允许燃放时间之外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1月8日,运城市政府发布《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市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由全区域禁放调整为限放。

根据通告,当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为北至运城绕城高速、南至中条山(含中条山全域)、西至X815三大线旅游路(向北延伸至运城绕城高速、向南延伸至中条山)、东至司马温公路(向北延伸至运城绕城高速、向南延伸至中条山),含上述4条线路。除划定禁放区域外,国家机关等地点及周边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运城没有专门划出允许燃放区域。当地明确,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余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在城区限制燃放区域内,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五天”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此外,大同市人民政府1月9日发布了《关于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根据这份通告,东至平城区文瀛南北路沿线及文瀛湖生态公园区域,南至平城区南环东路—南环桥—滨河路—开源街—南环西路沿线,西至平城区南环西路—云中路—西环路—魏都大道沿线,北至平城区魏都大道—站前街—北环路沿线,以上四至范围内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大同方面表示,除党政机关、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止燃放场所和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余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


来源: 澎湃新闻
编辑: 李凯丰
责编: 王全
主编: 董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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