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4日讯 12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山东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积极解决涉企突出问题情况。
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政委徐艳丽介绍,今年以来,山东公安经侦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决策部署,紧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聚焦民营企业发展需求,推出系列务实举措,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严打侵企犯罪,筑牢企业经营防线。坚持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等侵企经济犯罪,全年累计挽回经济损失7.15亿元。同时,针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推进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专项整治,相关案件立案数、挽损数同比分别上升22.8%、8.6%。例如,济宁公安经侦部门侦办的某企业高管职务侵占案中,启动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第一时间冻结涉案款项,及时将涉案的4400余万元全部追缴返还,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三个当场”制度和首接负责制,严把涉企案件受立案审查关,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介入涉企经济纠纷。规范跨省涉企案件办理,建立异地办案协作提级审查工作规程。依法规范适用涉财产类强制性措施,强化对查扣冻措施的监督管理和查纠整改,返还违规扣押资金1700余万元。制定《整治民营企业内部突出腐败相关犯罪法律适用及取证要点参考》 《打击虚假诉讼犯罪参考汇编》,为基层规范办案提供精准指引。
优化服务供给,提升企业防范能力。持续完善警企沟通机制,通过警企恳谈会、“送法入企”等形式,主动提供法律服务、预警提示和防范指导。今年以来,全省共开展“送法入企”1299场,发布公安经侦建议书、提示函185件,帮助企业堵塞财务管理、合同审核、内部监管等环节风险漏洞273个,有效提升了企业防范侵害、抵御风险的能力。
深化部门协同,构建共治工作格局。省公安厅联合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25家单位签订《建立经济犯罪协同共治工作体系合作备忘录》,构建案件协作、数据共享、预警防范、前端治理等常态化协作机制,提升经济犯罪系统治理效能。
下一步,山东公安将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进一步做优打击犯罪、规范执法、服务企业各项工作,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