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六部门联合发文 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云南频道
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为依法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充分发挥带薪错峰休假对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助力“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品牌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带薪错峰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职工带薪错峰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指导用人单位平等保障包括正式在编人员、合同制职工、被派遣劳动者等各类职工的休假权益,不得因用工形式、岗位性质、职级差异等区别对待。要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年休假计划管理制度,坚持年初统筹计划、全年动态调整原则,优先保障孕期哺乳期、有未成年子女照护需求、家中老人需照料的职工休假权益。
此外,支持职工结合自身需求,分散、分段、分次申请休假,引导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及春秋假相衔接,与本地传统节日、民族节庆、特色活动相结合。鼓励职工在非传统旅游旺季安排休假,推动带薪年休假与婚丧假、产假、育儿假、陪护假等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