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潍坊奎文:三次走访,让一个家庭重拾希望
来源:《山东法制报》第8668期第1版
“现在每个月都能领到低保金,孩子做康复治疗也能扶着东西站一会儿了,家里的日子总算能往前过了。”近日,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王珍珍和同事到被救助人李某家中走访时,李某的母亲端来一杯热气腾腾的大麦茶,语气里满是感激。这已是王珍珍第三次到李某家中走访。
李某是该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2023年底,代驾司机李某像往常一样在某KTV附近等待接单,突然一辆汽车从远处疾驰而来,将李某撞倒,驾驶员侯某随即弃车逃逸。事故导致李某右眼失明、颅脑遭受重创,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2024年6月,法院判决侯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判令其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3万余元。
案子虽已审结,但李某应得的赔偿款却迟迟未能执行到位。原来,侯某系无证酒后驾驶,无法获得保险赔付,且其自身家境困难,无力承担赔偿。
发现这一情况后,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收到线索后,王珍珍利用该院研发的司法救助线索筛查类案监督模型,将李某的案件信息与民政、残联提供的贫困人口信息进行比对,了解到李某家境困难,其母亲属于村中贫困妇女。
2025年7月,根据筛查结果,王珍珍主动前往李某家中走访。在李某居住的破旧平房内,经历完第一次手术的他卧床不起、意识模糊,高额的医疗和康复费用让这个家庭不堪重负,妻子不堪压力离家出走,只剩年迈的母亲独自照料。为缓解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王珍珍耐心指导李某母亲撰写司法救助申请书,协助复印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同时,针对李某重伤急需手术、家庭突遭重大变故的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仅用3天时间就为李某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
一个月后,王珍珍第二次来到李某家中。看到李某右手不受控制地痉挛,王珍珍心中又萌生了新的想法:“李某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司法救助解不了长远之需。”随后,依据该院与11个部门会签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协作机制,她立即与当地民政部门沟通,详细说明李某因案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无人照料的实际情况,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协助村委会帮助李某申请低保。在奎文区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民政部门经深入调查核实,为李某办理了低保手续。自2025年12月起,李某每月可领取近千元低保金。
不仅如此,为帮助李某进行康复,王珍珍将其情况通报给残联,梳理可以叠加享受的各项救助政策,并协助李某提交了残疾证申请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李某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领取条件,康复项目也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进一步缓解了其家庭的经济压力。在多方的持续帮扶下,李某得以进入康复中心接受专业康复训练。
“检察机关的救助工作从未止步于‘一次性帮扶’,只有坚持以群众实际困难为导向,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让遭遇困境的群众有依靠、有盼头,才能真正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让司法救助的实效成为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坚实保障。”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山东法制报》第8668期第1版
作者:董宇、武淑菁
编辑:李海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