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御璟花园“上海小笼包”气味噪音扰民四年,三份文件三种说法,究竟谁来管?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8日讯 (山东经济广播记者)近日,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民生无小事》节目接到莱芜区李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他所居住的鹏泉街道御璟花园小区1号楼底商有一家“上海小笼包”店。自2023年开业以来,气味和噪音严重侵扰了二楼业主的正常生活。李先生自2023年至今,累计拨打12345热线三四十次,问题始终未能解决。节目组进行了多方核实。一份2022年的政府会议纪要、三份2026年的部门信访答复、以及节目直播中各部门的现场回应,说法各不相同。一家“小笼包”店的气味噪音扰民,四年悬而未决,究竟卡在了哪里?

业主维权四年:三四十次热线无果

据李先生介绍,“上海小笼包”店铺位于御璟花园1号楼一楼底商,楼上即为李先生家。该店以蒸煮方式经营,开业之初未安装任何废气处理设施,蒸包子产生的大量水蒸汽夹带食物气味直接外排,楼上住户饱受困扰。

  

后经生态环境部门介入,店铺加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然而该楼并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店铺加装净化设施后,实际上形成了私设烟道、改扩建烟道的客观事实。在业主李先生看来,此举不仅未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四年间,李先生多次拨打12345热线,累计达三四十次,其间也走了信访渠道,但问题始终在原地打转。

  

 法律有明文:这种选址本身涉嫌违法

 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开设产生油烟、异味的餐饮项目,法律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该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进一步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再次重申了同样的禁止性规定。

 也就是说,无论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还是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开设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在法律上都是不被允许的。

 

一份会议纪要,三份答复,三种口径

 李先生向节目组提供了一份2022年7月莱芜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疑难工单责任界定联席会议纪要。这份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莱芜环保分局、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区委编办等多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背景正是当时莱芜区“未确定哪个部门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监督管理部门”。

 会议纪要作出了明确的责任划分:莱芜区2021年3月之前、莱芜高新区2021年10月之前审批的餐饮项目,出现油烟投诉后,由区市场监管局承办工单,符合条件的提请行政审批部门撤销许可;上述时间节点之后审批并实行了事前告知承诺制的餐饮项目,出现油烟投诉且整改调解无效的,由行政审批部门作出撤销许可处理并承办工单。

而“上海小笼包”店于2022年9月获得行政审批、2023年正式开业,明确属于莱芜区2021年3月之后审批的项目。按照这份纪要,主管部门应当是行政审批部门。

 然而,李先生通过信访渠道收到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部门的答复与这份纪要的责任划分并不一致。根据李先生向节目组提供的资料显示,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在答复中表示,经多次检测该店油烟未超标,已督促店铺落实主体责任。但对于该店选址本身是否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禁止性规定,未作表态。

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答复中明确表示,其职责是食品安全监管及消费纠纷投诉处理,根据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的相关分工方案,“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油烟事项上具体职责为,日常监管中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移交城管部门”。对于该店选址违法问题,市场监管局认为不属于其职责范围。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在相关答复中则引用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文件,表示食品经营许可核发依据是《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并非《大气污染防治法》”,审批部门“未获得对是否涉及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止性规定进行审查的法定授权”。

节目组在直播中分别连线了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各部门在节目中的答复口径,与之前给李先生的信访回复内容如出一辙。

 合法审批与违法选址的矛盾困局

问题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行政审批部门认为,自己没有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审查选址的法定授权;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油烟问题不归自己管;生态环境部门只检测油烟是否超标,只要不超标就没有后续措施。

 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禁止性规定是明确的。一个在法律上不允许在这个位置开设的餐饮项目,却在行政审批环节顺利拿到了许可,开业后又没有部门对此负责——这恰恰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莱芜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疑难工单责任界定联席会议纪要中还设置了一个5年过渡期,莱芜区自2026年4月1日起不再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餐饮项目。这一设置也侧面说明,相关部门早已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但对于过渡期内已经开业、正在产生实际影响的存量项目如何处置,目前仍缺乏有效的解决路径。

 出路在哪里?

 二楼业主的居住权益依法应予保障,长达四年的油烟噪音侵扰不应继续。“上海小笼包”店也是经营者的生计所在,简单关停并非最优解。

 其实不妨换个思路:属地街道办最了解辖区内的房屋房源情况,是否可以主动帮助“上海小笼包”经营者寻找一处符合法规要求的经营场所——既能满足餐饮经营条件,又不会影响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这样既保障了经营者的生计,也从根源上解决了油烟扰民问题,让楼上业主终于可以安心开窗。

 同时,针对这份2022年就已形成的会议纪要,各相关部门是否应当重新对照各自职责,拿出一个明确的处理意见,而不是让市民在各部门之间反复空转?

 油烟扰民,看似是小事,实则是民生大事。一部法律、一份纪要、三份答复,指向却各不相同。期待相关部门能够正视问题、主动担当,不要让市民的四年维权之路继续漫长下去。

 《民生无小事》持续关注。

来源: 山东经济广播
编辑: 蒋文钰
责编: 米雪伟
主编: 孙锡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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