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4日讯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印发《山东省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落地实施, 标志着山东形成了“事故+隐患”双轨并行的调查处理制度体系,实现溯源倒查从事后延伸到事前,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据对全省近十年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复盘分析显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整改不彻底,是诱发安全事故的核心症结。以往隐患治理多停留在整改销号层面,忽视深层根源剖析和责任追究,治理存在短板弱项。此次出台的《办法》旨在打破“就隐患改隐患”的单一治理思维,建立查清隐患、剖析成因、厘清责任、总结教训、深化整改、追责问责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从源头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作为全省首个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调查制度,《办法》推出五大创新性举措,全方位完善隐患治理体系。明确八类调查启动情形,精准聚焦企业隐患排查责任悬空、同类隐患屡改屡犯、放任高危安全风险等突出问题,尤其将180日内同类重大隐患重复出现、单次检查多项重大隐患等情况纳入重点调查范围。
同时,《办法》理顺调查工作体制,明确行业监管部门主体调查职责,创新建立提级调查、统筹调查、挂牌督办机制,破解复杂隐患调查处置难题。严格规范调查组组建标准、人员资质和工作职责,细化现场勘查、证据固定、问询取证、技术鉴定等全流程操作规范,从企业管理、部门监管多维度深挖隐患根源,精准界定责任,明确调查时限与报告标准,保障调查工作合法合规、严谨高效。
在责任追究方面,《办法》坚持从严问责、精准追责,对隐患整治不力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停产整顿,涉嫌危险作业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排查整治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员、公职人员,依规依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此次新规的出台,补齐了事前隐患监管短板,进一步织密全省安全生产防护网络,将有力倒逼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提升全省安全生产系统化、规范化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