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日讯10月30日晚,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莱芜监管分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明确以2026年8月28日为时间节点,实行“新老划断、平稳过渡”,通过优化预售管理、推广现房销售、强化资金监管、完善配套保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推动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8月28日后优先选择现房销售
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并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向社会公开现房销售相关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屋首次登记后,应编制现房销售方案,并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申请现房销售备案,所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
购房定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房款5%
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可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定金原则上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5%,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监管期间定金不得使用。
单人缴存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170万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支持现房销售力度。购买现房销售项目的,可相应核减一套住房套数。同时,购买现房销售项目,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与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叠加使用,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7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240万元。
此外,2026年8月28日起,新签订借款合同的项目实行主办银行制。
济南加强政策措施协同
此外,济南将加强政策措施协同。一是支持项目分期开发建设。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支持分期开发建设。分期开发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道路、供水、电力、燃气、通信、消防等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接入条件,确保分期工程交付后具备完整使用功能。
二是持续做好“交房即办证”。实行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推广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预告登记一体办理,对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及时推进不动产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推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同步办理。
三是统筹推进“好房子”建设。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实行项目开发公司制,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常态化抓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组织开展省、市级高品质住宅项目培育工作,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四是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商品住房销售信息化、智慧化系统建设,提升销售管理效能。做好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