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5日讯 据央视新闻11月5日报道,自今日(11月5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140元。

图源视觉中国
与调整前标准相比,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上调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上调50元。国航官网通告显示,调整前上述两档标准分别为50元和90元。
特殊旅客群体执行减半收取规则。据厦门航空11月4日通告,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征收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征收7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出票时间规则方面,国航明确,2026年11月5日(不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11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不再按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厦门航空同时提示,燃油附加费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不退不补。
此次调整覆盖自11月5日0时起销售的中国内地航线客票,多家航空公司已发布相应通知。公开信息显示,这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年内第二次 上调。10月10日,燃油附加费刚从8月、9月的40元/70元低位上调至50元/90元,本次调整为10月以来的第二次上涨。
(闪电新闻综合央视新闻、新华社)
闪电新闻记者 刘英杰 责编 李翔睿 单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