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积极解决涉企突出问题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山东公安全年挽回企业经济损失7.15亿元
坚持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等侵企经济犯罪,全年累计挽回经济损失7.15亿元。... [详细]
- “零容忍”严打侵企犯罪
- 针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推进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专项整治。... [详细]
- 规范跨省涉企案件办理
- 规范跨省涉企案件办理,建立异地办案协作提级审查工作规程。... [详细]
文字实录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积极解决涉企突出问题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郑书忠先生,为大家介绍山东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积极解决涉企突出问题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判员兼执行局局长孟祥刚先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钦杰先生,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政委徐艳丽女士,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孙春雷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郑书忠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主持人,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借此机会对新闻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政法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全省政法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牵引,以“五个小专项行动”为突破点,聚焦解决涉企突出问题,积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相关做法入选全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全国工商联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我省连续四年入选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最好的十个省份。 一、聚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以专项行动安商护企。全省政法机关坚持主动作为、综合施策,一体推进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防范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和招投标领域犯罪专项行动、深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海外企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等五个小专项行动。研究制定创新办理案件工作指引、法律应用参考及线索搜集指引等61项制度,通过明察暗访、综合督查、通报曝光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共执结拖欠企业账款案件1793件;办理专项监督案件2048件,涉及金额3.96亿元;立侵害商业秘密案件11起、串通投标案件209件;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4146件,挽回损失10.7亿元;开展海外通报预警、应急处突等7585起。 二、聚焦规范涉企案件办理,以质效提升安商护企。全省政法机关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研究涉企案件办理特点规律,细化工作措施,执法司法质效持续提升。一是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流程。出台刑事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及处置措施适用指引,行政处罚卷宗规范指引,公安机关涉企案件办理工作规定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暂行规定,填补多项制度空白,确保案件处置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效率。建立重点涉企案件工作台账,畅通办理通道,探索“带封过户”执行新模式,支持被执行人善意处置房产207套,变现3.65亿元,实现安全交易、债务清偿和市场要素有序流动。如,青岛市检察院探索“活查封”机制,对经营性财产允许财产所有人在查封机关监督下开展经营,并将经营所得用于退赔等。三是加强涉企案件办理监督。今年新增涉企类法律监督模型11个,对19428件案件适用监督模型。4个模型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推进办案监督履职一体化,强化刑事部门检察官背书审查,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涉黑涉恶案件3件,办理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件。四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快“鲁执法”平台建设,打造涉企行政执法“一张网”,全省7000余个执法主体年度检查计划全部纳入备案管理,入企检查次数压减30%以上。 三、聚焦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以打防结合安商护企。全省政法机关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着力在强化打击力度、前移防控关口上下功夫,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一是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开展“昆仑”“安芯”等专项工作,立涉企经济犯罪案件4824起,挽回经济损失7.15亿元,审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818件。二是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出台司法护航科技创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10项措施,办理各类侵犯涉企知识产权案件525件,对49件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2.54亿元。三是加强涉企金融风险防控。围绕研判预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涉企风险数智防控中心”“金智谷”、资金查控中心等平台作用,加强数据分析和信息穿透,整治涉众型金融风险企业480余家,挽损80亿余元。 四、聚焦提升服务效能,以诉求解决安商护企。全省政法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召开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进行观摩,公布二维码征集意见,及时回应企业诉求。一是着力优化政法服务。公布政法机关惠企为民十项实事清单,提供公共法律服务67.9万余次,办理出入境服务259.6万件次。开展政法机关服务民营企业活动,解决问题3万余个。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惠企服务点”3047个,调解涉企矛盾纠纷1.8万件,有效减轻企业诉讼负担。二是着力为企纾难解困。发挥破产审判挽救和出清双重功能,审结各类破产案件392件,化解债务3396.1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666.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63555.6亩,安置企业职工2.1万人,助力危困企业涅槃重生。创新建立“公益清算”制度,推动921家“失能”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市场。济南市探索建立“银行独立保函换封机制”,解封资金6.1亿元,防止局部债务风险传导扩散,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充分肯定并推广。三是着力完善涉外法治服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建成济南、青岛中央法务区,在全国率先发布《中央法务区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国际仲裁中心作用,打造全球法律服务生态圈,今年以来,开展涉外法律服务18万余件,办理涉外案件600余件。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下步,全省政法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营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近年来,全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严厉惩治失信行为、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对于“诚实而不幸”的市场主体,也进一步强化信用修复工作,助力被执行人回归市场、经济再生。据统计,今年1-11月,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9.47万人次,同比下降17.6%,信用修复20.01万人次,同比上升5.47%。2024年,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13.03万人次,同比下降16.2%;信用修复20.21万人次,同比上升45.5%。信用修复人数连续2年超过新纳失信人数,呈现“减存遏增”的良好态势,为推动经济稳步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提供坚实的司法助力。主要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是严格限定纳失条件,做到精准惩戒。认真贯彻精准化、差异化原则,在审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时,充分考量其是否具有“失能”情形。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但仍有履行意愿的企业,全面推行失信宽限期制度,给予其1至3个月的缓冲期,避免“一刀切”误伤企业。例如,日照中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意见,形成了“承诺-暂缓-履行-修复”的完整闭环。今年以来,已有超过600家企业获得喘息机会,其中近八成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了义务或达成和解,有效稳住了就业、保住了企业。 二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实现高效解禁。一方面,建立主动触发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法院主动屏蔽失信信息,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帮助企业扫清在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的障碍。另一方面,优化单次解禁制度,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为提高履行能力,需要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务工等活动的,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临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出行措施。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减少失信存量。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失信信息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对全省范围内的失信名单进行全面排查。重点针对那些因历史原因被纳入名单、但目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删除或屏蔽其失信信息,为其卸下“失信包袱”。如淄博某法院执行的A公司与B公司案,B公司需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1.4亿。执行法院依法对B公司的银行账户、固定资产全面查封、冻结,依据有关规定,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但是,考虑到该公司是垃圾处理和发电企业,且有一定经营收入。法院积极组织当事人调解,经过多次努力,双方达成和解意向,法院依法对B公司进行信用修复,助力企业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目前,A公司已收到执行款5000余万元。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深化失信惩戒工作,强化分级分类理念,提升惩戒措施的靶向性和精准度,加大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力度,做实为失能被执行人的解绑纾困,努力营造“失信受惩、守信受益、失能得助”的法治化信用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公安厅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际招标等重点领域,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推动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省共立串通投标刑事案件2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2名,涉案金额11.9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31.8%、49.2%、63.2%。主要措施有: 一是强化数据研判,提升精准发现能力。深化与省发改委等部门数据共享,强化招标投标数据动态更新,运用专业模型开展智能分析研判,累计识别高危风险线索120余条,涉及招标投标项目42个。通过数据研判主动发现并立案侦办串通投标案件110起,占案件总量的51.4%,同比提升30个百分点,实现了从被动受理向主动发现的转变。 二是深化专业攻坚,提升打击震慑效能。组建省级攻坚战队,整合全省专业侦查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作战模式。编印线索搜集指引、取证要点参考等执法指导资料,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提升线索搜研能力、规范办案流程、精准实施打击。对5起涉及工程建设、校园餐饮、医疗采购等重点领域重大案件实行省厅挂牌督办,全程指导侦办,形成有力震慑。其中,省厅挂牌督办的“8.4”串通投标案中,烟台公安经侦部门综合运用数据研判、资金分析等手段,成功打掉一个工程建设领域串标犯罪团伙,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三是密切行刑衔接,提升系统治理水平。积极推动跨部门协作机制,会同纪委监委、发改、财政等部门,畅通线索双向移送、证据快速移交绿色通道。联合省发改委制定行刑衔接相关工作方案及案件移送办法,为源头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今年以来,接收相关部门移交线索立案63起,推动形成齐抓共管、联动共治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完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更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违法立案、异地抓捕、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资金等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以“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为抓手,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有效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取得积极成效。6件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5次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17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全国推广。 一是深入线索核查。对最高检推送、外单位移交、当事人控告举报、舆情反映以及自行办案发现的涉企法律监督线索,按照线索管理和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建立上下联动、内部联合、内外联通的线索办理机制,实行线索管理“两统一”,台账管理线索1375条。对重点线索,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深入基层实地阅卷核查,确保线索“一查到底”。二是突出监督办案。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实际,通过办理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监督效能持续彰显,标本兼治纵深推进,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案件3件,办理涉企刑事监督案件1154件、虚假诉讼案件143件、民事监督案件328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98件、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件。组织开展违法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和违法处置涉案税款两个小专项集中监督,通过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纠正482件,涉及资金3.42亿余元。立查司法工作人员涉企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三是协力提升质效。联合政法单位、税务部门出台《依法规范涉税刑事案件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机制等51项,开展联合行动53次。向行政主管部门、企业等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29件。通过协同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从源头堵塞监管漏洞,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推进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山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着力构建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部简报》《司法行政工作交流》先后宣传推广我省涉企行政复议工作经验做法,3个案例入选了司法部发布的典型案例。 一是健全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今年6月,我们联合省工商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了《关于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健全完善了进园区、进企业等7个方面的机制。省司法厅发布了5个公正高效解决涉企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案例。完善了对企指导服务,各市开展相关活动916场,提供法律咨询1万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同比增长88.04%。 二是健全行政复议受理机制。在山东省行政复议管理平台开通了企业申请专用通道,各地主动公开门户网站、申请条件和途径,推行“容缺受理”,落实补正“一次性告知”,提高申请便捷性。 三是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落实“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全省涉企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16.1%,有效降低了企业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今年以来,全省召开行政复议涉企案件听证会413场,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重大涉企案件听证,全面提升涉企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四是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全省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030件,占全部审结涉企案件的25.44%,90%以上的案件没有再进入诉讼程序,使企业“既解症结、又解心结”,实现涉企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五是健全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紧盯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乱罚款等重点问题,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纠正违法和不当涉企行政行为382件,纠错率6.7%。 六是健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机制。针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共性执法问题,制发涉企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70份,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 七是健全跟踪问效机制。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涉企行政复议案件96件,优秀率达到25%,对于评查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清单,通报各市行政复议机构,组织整改,同步对行政复议全流程进一步优化规范。
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着力破解企业账款回收难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主要从三个层面系统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与过程管控。对案件逐案进行筛查并建立“一案一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组织开展“执行工作面对面”活动,实地走访了18个中院和49个基层法院,全面掌握工作进展,针对发现的问题“点对点”下发督导提示单,做实精准指导。 二是深化府院联动与协同督办。深化政府失信协同督办机制,及时向发改财政通报拖欠案件情况,推动拖欠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持续扩大府院联动范围,丰富协作方式。专项行动以来,各级法院向发改财政、被执行人上级主管部门等发函202件,有效推动案件执行1236件。 三是优化执行策略与创新方法。在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约谈被执行人,阐明法律责任与利害关系,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分期履行、债权豁免、以物抵债等方式达成执行和解。针对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地方法院执行困难的案件、重大复杂案件,加大提级执行、指定执行、集中执行等交叉执行工作力度。其中,省法院提级执行的一案通过“强制+和解”组合拳,一次性履行1.39亿元,一揽子化解了6起关联案件,实现“一案化解多案、一案解脱多企”的良好效果。
2024年7月以来,山东省检察院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在全省部分市县开展了“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置诉讼化”试点。该项工作旨在提升涉案财物处置能力水平,推动法定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涉案财物处置与定罪量刑工作并重,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办理试点案件895件,追赃挽损2.9亿余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依法充分履职,多路径完善处置工作。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将涉案财物处置与追赃挽损同步推进。济南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一起将职务侵占资金用于直播打赏案,引导查证打赏资金的性质、打赏流程,推动冻结资金400万元。规范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将涉案财物权属证据作为审查重点,明确提出涉案财物处置意见。协力探索先行处置,对扣押的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准确提出先行处置意见,规范变现程序。淄博检察机关参与处置一起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对扣押的医疗器械提出征得权利人同意后先行处置的建议,避免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后无法变现,确保了追赃挽损效果。二是践行主责主业,多方位加强法律监督。突出涉企案件涉案财物处置监督,办理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财产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监督案件339件,涉案金额3.9亿余元。组织开展对违法处置涉案税款的集中监督,系统性解决涉案税款处置不规范问题。充分发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效能作用,挖掘监督线索、增强监督精准度。如临沂检察机关应用“刑事涉案财物监管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涉案财物未及时上交专门账户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涉案财物依法查扣、移送。三是凝聚多方共识,多举措健全长效机制。试点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多发案件涉案财物处置难点、卡点,青岛、东营、潍坊等地建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现“财物不动、手续流转”;临沂、东营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涉众型经济犯罪等类罪追赃挽损工作指引,增强司法共识;德州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工作机制,完善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标准,这些都为涉案财物诉讼化试点积累了有益的实践经验。
公安机关是护航企业发展、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力量。请问,今年以来山东公安经侦部门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决策部署,紧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聚焦民营企业发展需求,推出系列务实举措,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严打侵企犯罪,筑牢企业经营防线。坚持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等侵企经济犯罪,全年累计挽回经济损失7.15亿元。同时,针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推进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专项整治,相关案件立案数、挽损数同比分别上升22.8%、8.6%。例如,济宁公安经侦部门侦办的某企业高管职务侵占案中,我们启动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第一时间冻结涉案款项,及时将涉案的4400余万元全部追缴返还,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三个当场”制度和首接负责制,严把涉企案件受立案审查关,坚决防止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规范跨省涉企案件办理,建立异地办案协作提级审查工作规程。依法规范适用涉财产类强制性措施,强化对查扣冻措施的监督管理和查纠整改,返还违规扣押资金1700余万元。制定《整治民营企业内部突出腐败相关犯罪法律适用及取证要点参考》、《打击虚假诉讼犯罪参考汇编》,为基层规范办案提供精准指引。 三是优化服务供给,提升企业防范能力。持续完善警企沟通机制,通过警企恳谈会、“送法入企”等形式,主动提供法律服务、预警提示和防范指导。今年以来,全省共开展“送法入企”1299场,发布公安经侦建议书、提示函185件,帮助企业堵塞财务管理、合同审核、内部监管等环节风险漏洞273个,有效提升了企业防范侵害、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是深化部门协同,构建共治工作格局。省公安厅联合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25家单位签订《建立经济犯罪协同共治工作体系合作备忘录》,构建案件协作、数据共享、预警防范、前端治理等常态化协作机制,提升经济犯罪系统治理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进一步做优打击犯罪、规范执法、服务企业各项工作,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